因此在諾蘭看來是千鈞一發,而沈墨所要做的,隻是比小巴克開槍的動作稍稍快上一些就行。
沈墨一邊說著,一邊拉動了大巴克那支科爾特1911的套筒……可諾蘭卻並沒有看到想象中的那顆臭彈,從拋殼口裏跳出來。
“這個笨蛋沒上膛,”沈墨把套筒拉到頭,然後鬆手,讓套筒在複進簧的作用下複位,他眼看著那發被自己親手按下去的子彈,被槍機推到了槍膛裏。
諾蘭聳了聳肩,心裏也覺得自己真是幸運,那個笨蛋大巴克居然忘了將子彈上膛!……這裏就要說一下大小巴克用的科爾特1911了……這種手槍裝備美軍的時間是1911年,也就是說這是一支發明了一百多年的老槍了。
因為科爾特1911發射的是點45英寸的子彈,也就是11.43毫米,而且這支槍的威力巨大,動作可靠,因此一直被美國人所推崇。
不管是警察還是黑幫裏,都很多人喜歡用它,因為這種大口徑子彈一槍下去隻要擊中要害,就能讓人立刻失去抵抗能力……不像是小砸炮一樣的點22英寸手槍,你照著人家胸膛開上四五槍,對方仍然有能力舉著刀追殺你一條街。
不過它既然是上個世紀的產物,當然肯定就會有一些落伍的地方。
比如說科爾特1911手槍的裝彈量很少,隻有七發,再比如說1911發射之前,必須要拉動套筒,才能將子彈上膛。
這一點上就不像是諾蘭所用的西格紹爾p226,第一發子彈是雙動射擊。
也就是說,他隻要扣動扳機就能射出子彈,而不用去拉動套筒。
要知道這在戰場上,這雖然隻節省了不到一秒鍾的功夫,卻能先發製人,占據巨大的優勢!而沈墨手中的格洛克18更是如此,雖然隻有9毫米口徑,但是一扣板機就能擊發,而且能全自動射擊,火力迅猛的同時裝彈量更多,所以也更具威力。
因此這支老槍1911現在在沈墨手裏,他剛剛在拉動套筒的時候,看來是想退出槍膛裏那發並不存在的臭彈,但實際上卻是把彈夾裏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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