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開局離婚被迫成為全職藝術家 > 章節內容
“所以這邊想請示下您,如果您有意向的話我把您號碼給任總的秘書,讓他聯係你。”
林驚雲在李安麵前說話客氣極了,就像一個下級和上級說話一樣。
華興集團要購買《我的夢》的版權,並成為企業歌曲?
聽到這話,李安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華興公司的理念我了解,而且也非常的支持。”
“它是我們華國一個偉大的企業,這首歌能夠成為華興集團的企業歌曲是這首歌的榮幸。”
“請林經理幫我轉告任總,如果華興需要,這首歌……”
李安思考了一下後,說道:“這首歌就一百萬吧,版權歸華興集團。”
此話一出,在場眾人全部嘩然!
一百萬?
別開玩笑了,隨便一首稍微有一點質量的歌曲就超過這個價了。
而《我的夢》這首歌,它的質量是極高極高的!
一百萬賣出這首歌?那幾乎跟白送沒什麽區別!
林驚雲連忙道:“李董,《我的夢》這首歌就現在來看,它的市場價值至少是三五千萬的。而且華興集團也不缺錢的……你說的這個一百萬,簡直,簡直跟白送沒區別額!”
旁邊的周倫、林傑、梁若、張婧雅等人也全部使勁點頭,表示比較贊成林驚雲的話。
華興集團是世界五百強,別說幾千萬了,就是幾個億幾十個億也能買得起。
他們感覺就算李安不賺華興的錢,至少也得讓華興付出差不多的市場價,比如三五千萬這樣才差不多。
聽著林驚雲的話,感受著大家的眼神,李安麵容寡淡道:“三五千萬也好,一個億也罷,對我來說沒有太大意義。”
“但對華興來說,投入一個億去搞科研加快研究進程,錢花到這裏比其它任何東西都重要!”
打心底,李安是一個愛國且擁有國之自豪感的人。
而且從自私點的角度來說,相比金錢,李安更在乎的是係統積分的提升。
如果以近乎白送的價格將《我的夢》賣給華興,屆時對柱子音樂、妹妹李姍姍還有對自己都有極大的好虛。
到時候所帶來的影響力,遠比金錢更加重要。
此話一出,林驚雲、周倫、林傑、梁若等人不由得微微屏息,然後對李安豎了豎大拇指。
如果華國都是如李安這種人,那何愁國不強,民不壯?
“好的李董,我這就把您的電話給任總秘書,讓他親自聯係您!”林驚雲稱呼李董兩個字時,話音都比先前更加尊敬了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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