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很疼愛這個兒子,農村人的習慣都是重男輕女的,前麵生了兩個女兒,對這個兒子重視成什麽樣了,不帶兒子也就是不想讓這個兒子跟著自己在逃亡中受苦。他父母跟他叔叔約定好了,讓她叔叔兩口子給她們家帶兒子,她們每個月給她叔叔打一筆錢用作孩子的撫養費和帶孩子的辛苦費,等到他們什麽時候風過了,或者是穩定了就會回來接兒子。可是之後一直都沒來接,我想可能是因為他們在香港的日子過的並不好,但是即使如此,我們查過那個銀行賬號,每個月的錢從來沒斷過,一開始是方依依父親打的,後來是方依依的母親,等到她父母都死了之後,就一直都是方依依在支付這筆錢,而且一個月比一個月多。銀行的匯款記錄是在十八年前終止的。根據她叔叔交代,十八年前,方依依親自回去了一趟,還帶了兩個人一同回去,回去接了她弟弟離開,同時給了她叔叔一筆錢,從此之後就與她叔叔再也沒了聯係,而她弟弟也再也沒有與她叔叔有過聯係。我們調查結果顯示,她弟弟就是在那一年申請去了島國留學,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回來,甚至於,幾年之後,入了島國國籍。”蠍子慢慢地說道。
葉淩天聽過之後沒有說話,靜靜地抽著煙,半響後才問道:“這能說明一些什麽?”
“很顯然,是島國人拿她弟弟在威脅她。以她叔叔家的條件,加上她弟弟一直都是在鄉村學校就讀,怎麽可能申請的到去島國留學的機會?這根本就不可能,但是,她弟弟去留學卻辦理的很快,很顯然,這裏麵有島國方麵的安排,還有之後的入島國國籍,也異常順利,這裏麵沒有島國政府的安排根本就不可能。從方依依自己都沒飯吃時還是每個月都堅持給她弟弟打錢就能看得出來,她很愛這個弟弟,但是,我們查看過,這麽多年,方依依從未去過島國,再者,她父親是殺人犯,但是她不是,她弟弟也不是,她父親也已經死了,她為什麽還要與她弟弟隔開呢?而且這麽多年她從未去見過她弟弟,這裏麵疑問太多了。”蠍子分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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