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姚明連奧運會都沒有心思繼續打下去了,激動的他的心啊,早就飛到新賽季去了,恨不能讓新賽季的訓練營現在就開始。
別人不了解姚明為何會如此迫不及待,是因為誰都不明白他的急迫。姚明心裏很清楚,這些年來不斷的傷病已經讓他的身體被摧殘到了極限,接近了能夠負荷的底線。
所謂積重難返,搞不好什麽時候再傷一回,他的身體就徹底垮了,再也打不了球了。
時不我待1
蕭寒的出現,就好像一場及時雨,挽救了姚明近乎絕望的心田。別看他一直在招攬蕭寒,其實姚明心裏也清楚,這種事太不現實了。
有時候,世界就是這麽的奇妙。
除了當事人,外人又是怎麽看待這件事情的?
初期的震撼效果過後,除了感慨火箭賺大發了,人們還要做的一件事就是開始思索。
鷹隊要將蕭寒送走這並不奇怪,早就是公開的事實了,可是仔細看看這場交易就會發現,老鷹幾乎沒有從交易中得到什麽有價值的東西,換句話說,火箭為蕭寒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小,小到了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
不止一個人將這筆交易通上個賽季湖人得到加索爾的那一筆聯係起來共同對待了。因為從表麵上看,它們的確可以並稱為本世紀最不可思議的兩筆交易,哦,不,應該說是兩次白送。
這樣的做法實在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人們不禁要問,老鷹隊的高層難道集體腦殘了嗎?
當然不是,這裏麵是有原因的。那麽問題出在哪兒呢?
想必了解NBA規程的朋友都已經想到了,那就是蕭寒簽訂的那份與眾不同的新秀合同。不是常見的三年,更不是四年,而是區區兩年——這裏指的是有保障的部分。
這意味著什麽?就是說到了明年夏天,蕭寒的合同就可以說是到期了,雖然按照合同細則,老鷹擁有對他的優先續約權,可是鑒於現在雙方雖然沒到勢同水火的地步,但也注定要分道揚鑣了,與其到明年夏天竹籃打水一場空,還不如及早謀劃,爭取換點利益回來。
也許有人不清楚這裏麵的細則,現在我們來仔細分析一下。
一般來說,NBA球員的新秀合同是這樣的,首輪新秀獲得的是一份為期四年但球隊卻擁有後兩年的球隊選項的合同,即所謂的“2 1 1”合同,在第一個賽季後球隊將選擇是否執行球隊選項,同第一輪球員續約合同中第三年的合約,而次年球隊仍然將擁有這一權利決定是否同球員履行第四年的合約。
重點來了,在第三年合同結束後,球隊可以開始同該球員進行續約討論,提前給出一份符合球員身價的合同。如果球員拒絕或者球隊不進行續約,那麽在第四年後球員將成為受限製自由球員。此時如果有其他球隊向球員開出報價,球隊可以用匹配對方合同的方式將球員留在球隊當中。如果球員想要離開原來的球隊,或者不滿意球隊第四個賽季後開出的長期合同並沒有其他球隊提出報價,那麽球員將可以和球隊簽訂為期一年的合同,在下個賽季結束後成為完全自由球員到自由球員市場試水。
具體到蕭寒的情況,由於他合同的特殊性,現在鷹隊等於是已經執行了和他第二年的合同,也就等於是一般球員的第三年,可以肯定的是,明年夏天蕭寒一定會拒絕和球隊進行簽約,到時候鷹隊怎麽辦?
他們必須得抉擇,是否強行再留蕭寒一年?他們固然有這個權利,可是強扭的瓜不甜,留下來的蕭寒肯定會認為是球隊阻止了他的前程,到時候肯定會鬧得不可開交,球隊戰績受損不說,還會影響到其他的新秀球員對球隊的看法。
一支不尊重球員,不顧球員利益的球隊,還會有多少球員願意為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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