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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章 拍個廣告也能上頭條(3/3)

最終,路虎和歐米茄做出了一樣的選擇——簽!盡快簽!


並且,他們在第一時間和LandmarkSports公司達成了基本協議,可以加價,但要求盡快簽,而且還有一點,優先續約一定要。


這一點上,路虎和歐米茄的確比一般的小公司有氣魄,一開始吃點虧沒關係,我要長久合作,等以後賺回來。


消息很快被外界得知。


一時間,陳鋒又一次成為了議論的焦點。


先是一連串成績,成為今年新秀第一人,然後又是醫療會所的事,後來又為可口可樂代言,令可口可樂銷量暴漲,如今更是有消息傳出,路虎和歐米茄同時邀請陳鋒成為代言人。


這些事情被串聯到一起,令媒體都快瘋了。


在美國,很多媒體,不僅僅是體育媒體,包括娛樂,商業等媒體都撰寫了有關陳鋒的報道,稱他是一個奇跡。


在華夏,體育論壇上吵瘋了。


各大報紙,體育版,娛樂版,以及其他,都爭相報道陳鋒,令他的名字被吵到了一個新高度,人氣瞬間爆棚。


一時間,體育類,如各種報刊,琥撲體育,企鵝體育,新浪體育,3G體育等體育媒體,在頭版頭條,都掛上了陳鋒的報道。


娛樂類,那種娛樂谘詢節目,娛樂報紙,一些在頭版,一些在次版,也都有陳鋒的報道。


除了這些之外,在百度搜索,360搜索等搜索軟件上,陳鋒的名字,和以陳鋒名字為標題的搜索也飛快上升,直接進入了前十。


這個結果,關注體育的人看來還沒覺得什麽。


那些不關注體育,走娛樂路線的人則有些鬱悶,他們累死累活也沒出名,可人家陳鋒倒好,就拍了個可口可樂的廣告,立馬就被吵成了這樣,簡直是豈有此理,人比人氣死人啊!


在很多人看來,這的確難以理解,拍個廣告也能上頭條,這還讓人家那些消尖了腦袋製造話題的人怎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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