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markSports公司的人,以及餘謙的經紀人團隊,還有律師。
另一邊,則是安德瑪的人,總部公司總裁查克,銷售總監、宣傳總監、法務人員、洛杉磯分部總經理克裏斯、副總,至於薇薇安,以及另外幾位老總的秘書,助理,都隻能站著。
“陳,是先談你的合同,還是餘的?”查克說道,他是總部總裁,安德瑪公司一群人自然是以他為首。
“我不急,先談餘謙的吧。”陳鋒笑著道。
餘謙也點頭。
“好吧。”查克看向餘謙,“餘,合同你已經看過了吧?有沒有什麽異議,或者是要求,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商量。”
“合同沒問題,不過有一點。”餘謙道:“合同年限我希望是三年,而不是你們定的五年。合同金額上可以減少一些,但年限隻能是三年。”
“這......”查克眉頭一皺。
他們原本製定的合同年限是5年,合同金額是4000萬美金,對於餘謙這樣一個新秀來說,算是很不錯了。
畢竟,去年陳鋒和安德瑪簽約的時候,也才一年500萬美金,餘謙這份合同算起來一年800萬美金,不算少了。
不過,餘謙並不像簽5年,因為看上去5年4000萬很不錯,但如果他能夠和陳鋒一樣,一個賽季就打出成績,第二個賽季的話,身價立馬就會暴漲,到那個時候,一年800萬,就顯得少了。
當然,這也不一定,萬一出現意外呢?
餘謙這種想法,查克也是知道的,所以一時間有些猶豫,他們安德瑪很看好餘謙,畢竟有陳鋒這個先例在,和陳鋒簽的一年合同早就讓安德瑪的收益成倍的賺了回來,並且讓安德瑪在華夏一舉打出了名氣。
這讓安德瑪也更願意用華夏球員,因為隻要餘謙保持這個狀態,一年800萬就絕對超值。
可餘謙隻願意前3年,也就意味著,三年之後,如果餘謙依然能夠保持狀態,或者更進一步,那麽安德瑪想要續約餘謙,就必須要付出更多。
查克想了一會兒,又打了個電話,最後才終於決定下來:“好吧,我們答應,就簽三年,合同金額2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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