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不按常理出牌,沒有知會LandmarkSports公司的前提下,就要修改合同。
就合同來說,這份合同看似不錯,5年幾乎1.15個億,可實際上,並不能簡單的這麽看。
一個,這個合同的確是5年近乎1.15個億,但因為有股權,所以即便是五年合同期結束,安德瑪不和陳鋒續約,那麽他們和陳鋒一樣綁在一條船上,其他品牌,如耐克、阿迪達斯這些,如果想要簽約陳鋒,必然會考慮這一點。
那個時候,陳鋒也許將不得不轉讓安德瑪的合同,這樣才能在耐克,或者阿迪達斯哪裏拿到一分滿意的合同。
可這樣一來,也就意味著,未來五年陳鋒為安德瑪代言,使安德瑪一步步壯大,但到頭來,他所能得到的也僅僅隻是很小一部分,因為他的股權隻有百分之零點五。
二一個,則是LandmarkSports公司,他們也在想方設法的從中謀求利益,盡可能的抽取更多的提成。
事實上,一直以來LandmarkSports公司就希望陳鋒能夠多接代言合同,希望能在和陳鋒合作的年限裏盡可能的榨取陳鋒的價值。
說白了,無論是安德瑪也好,還是LandmarkSports公司也好,都不是什麽良善之輩。
在這個圈子裏,也沒有所謂的良善之輩,一切都是為了利益!
所以,陳鋒如今不按常理出牌,也就沒有半點心理負擔,反正和他真正有交情的隻有史密斯。
他不會虧待史密斯,無論他是否和LandmarkSports公司一直合作下去都沒關係,他到哪裏,史密斯就會到哪裏。
對於安德瑪和LandmarkSports公司,陳鋒可沒什麽好擔心的,和安德瑪從一開始就是生意,而LandmarkSports公司是否會猜疑忌憚自己,陳鋒更不在乎,如果自己和對方解約,吃虧的隻能是對方。
這其實也是一個行業規則,在經紀公司,經紀人,明星這個圈子裏,你越是沒名氣的明星,越會被經濟公司壓榨,簽一份合同,可能經紀公司會拿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錢,自己隻能得到一小部分。
因為這一部分明星名氣不大,身價不高,需要依靠經紀公司的資源,哪怕是真的走了,也就那麽回事兒。
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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