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郊外,一個破舊的棚屋裏,幾個人正在交談,其中就包括一直在監視陳鋒的萊利和蘭斯,另外還有四個人,全都身材高大,體格健壯,眸子裏不時會閃爍出一道寒光,看上去就不像是好人。
這幾個人中,一個身高足有一米九多,穿著一件戰術背心的男子尤為紮眼,不僅僅是因為他的身高,也是因為另外幾人隱隱將他圍在中間,以他為中心——他叫馬修斯,人稱屠夫,是幾人的老大,也是這個犯罪團體的首領。
“蘭斯。”馬修斯看向蘭斯,一邊擦著手上的一支我格洛克手槍,一邊道:“人怎麽跟丟的?”
蘭斯渾人一抖,苦著臉道:“對不起老大,是我不小心,不過今天開車的肯定不是陳,應該是他的保鏢,那個華夏人。”
“華夏人?”
“是。”蘭斯道:“是個華夏人,那天在GI公司見過他,隻是個門童,不過不知道怎麽回事離開了GI公司,好像是被陳雇傭了。”
邊上,萊利補充道:“那個華夏人不簡單,開車技術很好,而且能夠發現我們的跟蹤,還能甩掉我們,絕對不是一般人。”
馬修斯皺著眉頭不置可否,似乎是在思索,好一會兒才道:“計劃不能拖了,如今陳身邊多了幾個保鏢,並且他們已經有了提防,越等下去多我們越不利,說不定會被人查出我們的底細,到時候就麻煩了。”
其他人連忙點頭,深以為然。
雖然他們都是個中老手,行蹤詭秘,行事謹慎,但誰也不是神仙,不可能一點紕漏,一點痕跡都不留下,一旦被人盯上,他們就要暴露了。
以他們的身份,一旦暴露,就隻能跑路了。
“計劃必須提前,明天晚上執行。”馬修斯斷然道。
“明天?”
“老大,明天晚上怎麽動手啊,那時候陳應該是在他自己家裏,難不成衝到他家裏去綁人?”
蘭斯、萊利幾個一臉發蒙。
馬修斯道:“就是衝到他家裏去綁人,對方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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