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是沒辦法呀。與其他明星相比,這蕭雲海簡直就是個聖人,不泡吧,不走穴,整天呆在家裏,確實沒什麽事情可以爆。”
李然瞪著眼睛,道:“那你們不會編嗎?那些編輯不就靠一些捕風捉影的事情來吸引人們的目光嗎?怎麽一到蕭雲海這裏,就都不行了呢。”
林森苦笑道:“那也得有捕風捉影的事情才行呀。蕭雲海除了工作就是泡在家裏,基本上是兩點一線,根本就沒事兒可寫。”
李然哼了一聲,不再糾結於這個話題。
“你對蕭雲海要告孟豪放的事情怎麽看?”
林森不屑的說道:“說說罷了,法律上就從來沒有這麽一個規定。現今社會,又不是滿清時候的文字獄,以言獲罪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
李然雙眼一眯,陰柔的說道:“你應該沒有給他錢吧?”
林森搖搖頭,道:“發帖前給了他五十萬,發帖後又給了他五十萬。”
李然哼了一聲,道:“你為什麽要給他錢?”
林森道:“不給錢他不幹呀。”
李然道:“一張帖子一百萬,你真是蠢的夠可以了。我告訴你,這錢是你自己出的,公司不會給你報銷。”
林森急道:“李總,這事兒............”
李然擺擺手,打斷他的話,道:“這事兒就這麽定了。你出去吧。”
林森還想說什麽,但看到李然的樣子,就知道自己再說下去,肯定討不了好,心中暗罵一聲,便垂頭喪氣的回去了。
林森走後,李然輕聲罵道:“蠢貨。連對手是什麽樣的性格都沒搞清楚,還想打敗對手,真是笑話。幸虧這兩年我沒有把柄在他手裏,要不然還真是個麻煩事兒。”
李然能夠在圈子橫行霸道這麽多年,依然活的從容瀟灑,說明了他的智商是非常夠用的。
他曾經找人調查過蕭雲海,知道以他那寧折不彎的性子,既然說出要告孟豪放的話,那就肯定不是鬧著玩兒的,可笑林森還在那裏做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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