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與李旭剛的對決(1/4)

第二天上午九點,蕭雲海來到了一個叫陶怡居的茶樓 。


走進約定的包廂,蕭雲海見到了金樽獎副主席沈丘。


“沈主席,怎麽用空約我過來喝茶呀?”蕭雲海微笑著坐了下來,問道。


沈丘為蕭雲海倒了一杯茶,苦笑一聲,說道:“蕭先生,我知道你忙,本來也不想攬這事兒。可沒辦法,我之前欠了李榮光先生一個人情,不得不走這一趟。”


“李榮光?”蕭雲海喝了一口茶,眉頭微微一皺,道:“看來是李旭剛的事情呀。”


沈丘道:“沒錯。”


蕭雲海笑問:“怎麽他真要跟我去電視台進行音樂比賽?”


沈丘搖搖頭說道:“怎麽可能?金樽獎評委老師豈是你們兩個能夠請得動的。不過,人家李旭剛是鐵了心要和你比賽,為此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把你們的歌曲發到音樂網站,按照歌迷們的下載量來判定輸贏。”


蕭雲海一聽,不禁樂了,道:“沈主席,這個李旭剛沒病吧。和我比網絡音樂的下載量,嗬嗬,不是我吹,別說他了,就是華夏任何一位歌手,我都不懼。”


確實,蕭雲海就是從網絡歌手發展起來的,在網絡歌曲這一塊,他就是王者,華夏沒有任何人是他的對手。


沈丘道:“李旭剛當然沒有這麽傻。”


他從公文包裏拿出一份打印的合同,交給蕭雲海,道:“這份就是李旭剛擬的比賽合同。你看看吧。”


蕭雲海嗬嗬一笑,道:“他還真是鐵了心要打敗我呀。”


蕭雲海接過合同,認真地看了起來。


不得不說,李旭剛為了這次比賽,確實是下了功夫,想的很周到。


合同要求兩人需要為此次比賽寫三首歌,分別為搖滾、華夏風和情歌三種類型。


寫完歌曲後,兩人全部發給沈丘,由他匿名負責上傳網絡。三首歌曲用三個不同的歌手名字,賬號由沈丘提供,比賽結束後,將所得的錢返還個人。


兩人不得為歌曲做任何宣傳,不得在大庭廣眾之下承認這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