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蕭山,其實這兩個字都是很輕的舌音,像春天裏的風,溫柔而溫暖。每次當我無聲地念出這個名字的時候,都輕得不會讓這世上任何人聽見。
那是我唯一的瑰寶,我曾經擁有過的,最好的東西。
可是沒有了,不管怎麽樣,都是沒有了。
就像是父母,不管我怎麽樣哭,怎麽樣鬧,怎麽樣的絕望傷心,可是他們不會再回到我身邊。不會再安慰我,照顧我,給我倚靠。
和蕭山的這次偶遇讓我整整一星期打不起精神來。我哪兒也不去,除了上課就是呆在寢室裏,在寢室裏我就拚命做題,一本考研的高數模擬題被我做完了大半本,隻有做題的時候我心裏才是安靜的,隻有做題的時候我才覺得自己不孤單。筆尖在稿紙上沙沙地寫出演算,每當這時候我就又像是站回到高中那塊黑板前,我知道有個人就在我身邊,粉筆在我和他的手中發出吱吱的聲音,一行一行的公式,一行一行的運算,正從我和他的手下冒出來,我知道他就在我身旁,和我齊頭並進,最後會寫出與我一樣的答案。
周末的時候慕振飛來約我吃涮羊肉,我不去,被悅瑩死活拉著一塊兒去了。自從上次蕭山出現後,我對與慕振飛和趙高興的每次碰麵都生出了一種恐懼的心理,我怕和他們在一塊兒的又有蕭山。真正地看到蕭山,我才知道我有多膽小,我以為我是破罐破摔了,我以為我是真無所謂了,但是那次蕭山出現,我就立刻又碎了一次。
那聲“哢”的輕響,是從心底冒出來的,然後蔓延到每一塊骨骼,每一寸皮膚,把它們龜裂成最細小的碎片,然後再痛上一回。
三年,原來三年來我一直沒能忘卻他。他說分手,我答應了,然後我們就分手了,直到今天我還記得我那天對自己輕描淡寫的安慰:不就是分手嗎?十六歲的戀愛真的會持續一生一世嗎?等進了大學,我一定就忘記他了。
可是我一直沒辦法忘記他。
進了涮羊肉店,我的心忽的一下子,就像塊石頭,沉到看不見底的深淵裏去。我不僅又看到了蕭山,我還看到了蕭山旁邊坐著的林姿嫻,幾年不見她更漂亮了,而且渾身上下洋溢著一種獨特的動人氣質。我腿都不知道該怎麽邁了,要不是悅瑩挽著我,我估計我早就已經像堆受潮的糖沙,塌在了那裏。
林姿嫻見到我還挺有風度,特意站起來跟我握手。慕振飛這才知道我和蕭山還有林姿嫻同是高中同學,他似乎頗有興味地打量著我們三個。三個人裏頭我話最多,我誇林姿嫻的包好看,不愧是獨立設計師的代表作,然後我又誇她的圍巾,burberry的格子,總是這麽經典不過時。一連串的名詞、形容詞在我舌頭上打個滾就吐了出去,我比那些動不動做思想工作的輔導員還愛說話,我比那些在圖書館管期刊的更年期大媽還要囉嗦。因為我不知道我一停下來會說出什麽話來,我似乎跟林姿嫻的關係空前地好起來,哪怕離開高中後我們再沒見過一次麵。
連悅瑩似乎都被我成功地瞞過去了,她大概以為我是見到老同學所以太興奮,挾了一筷子羊肉擱到我的碟子裏:“快吃吧你,真是跟黃河似的,滔滔不絕了。”
我嘿嘿笑著開始吃羊肉,蕭山給林姿嫻也涮了一勺羊肉,林姿嫻嬌嗔:“這麽肥……讓人家怎麽吃啊?”
蕭山很耐心,用筷子替她一點點把肥的挑掉。我埋頭大吃糖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