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後悔呀……
芬芳妹妹,你能聽我解釋一下嗎,這話在我心裏憋了幾年了,我以為我死了就不用再提了,可是既然他還牽掛著我,還在找我,那我就請你告知他吧。
當年我偷偷的跟一個男的打電話不是偷情,是那個男人說他知道我兒子在哪,他願意替我買下孩子再賣給我,但是要一大筆錢。他要的這筆錢是我老公這麽多年累死累活我在家又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預備蓋樓房用的。我那時候除了兒子還計較什麽錢呀,就一口答應了他,說見到兒子我就把錢給他。
他卻又嚴厲的命令我不許任何人知道,因為他知曉自己是犯罪行為,被警察發現他就完了,這事隻能有我一個人知道,被第二個人知道了他就把我兒子另賣給他人。我能不答應嗎,我就背著老公跟他聯絡見麵地點。
可是沒想到居然被老公發現了,結果那天夜裏在我和那個人再次確定見麵地點時間的時刻他突然出現在我後麵,不由分說的奪過手機就對我拳打腳踢,那是他第一次那麽歇斯底裏,那麽心狠手辣的打我,我被打懵了,但是我還記得我不能說,他怎麽懷疑我都不能說……
我趁他睡著後拿著錢跑了出來。
那個人怕我騙他,就不停的變換接頭地點,他一開始說他在石家莊,又轉到上海,後來又轉到這個地方,當我一身酸臭的來到這個小城鎮的時候,我確實見到了那個人,但是那個人是騙我的,我被坑了錢還挨了打……我萬念俱灰,決定給老公打個電話向他解釋清楚,可是,那天夜裏,碰到了太太,太太就把我帶到了這裏,然後我跟其他姐妹一樣聽太太說了我們這些孤苦野鬼進入陰司的故事,我就跟所有的姐妹一樣感恩戴德的留在了這裏……雖然我們做的是被人不恥的勾當,但是太太說了,我們不是人了,不用在乎人怎麽看。
芬芳妹妹,你把我的話代為轉交給他吧,讓他原諒我,也讓他再找一個好好過吧,隻要對兒子好就行了。啊,兒子,我的兒子,我的閨女啊,我都想死他倆了……信紙上斑斑駁駁的,撒滿了母親的淚。
淩月的信寫的反而沒有淚,隻有悠悠的感歎。
芬芳妹妹:
你已經知道了我的故事,但是你不知道我離家出走的原因。我知道他愛我,我們之間恩愛的可以用“舉案齊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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