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買田(下)(3/3)

紹了妙兒和尤大牛,隨後便把先前給妙兒過目的契書遞給李氏看。妙兒見那李氏得仔細看上一會兒,於是便拉著尤大牛先去丈量田地,畢竟“眼見為實”才最為可靠,無論黃牙儈和李家的說辭如何,妙兒這邊的人還是得親自丈量下田地才是。


當然,這田地的產量,妙兒事先已經請尤大牛這個當地人幫忙打探過了。打探到李家賣的這八畝二等良田,的確如黃牙儈說的那般、沒畝每年能產糧三石上下,證實了黃牙儈並未扯謊騙人。


妙兒和尤大牛這頭丈量完田地、核對無誤後,李氏那頭也看完了契書表示沒有任何異樣,於是黃牙儈便問了妙兒一句:“小娘子,這買方一欄,你們想填誰的名字?”


妙兒和尤大牛聞言下意識的對視了一眼,張大郎兄弟今兒要上學、所以沒有跟著一起來買田,因此一時間妙兒也沒得和他們細細商量,隻能征求尤大牛的意見……


尤大牛倒是很快就給了妙兒答案:“這田是用典當頭麵的錢買來的,那套頭麵既是你娘留給你的陪嫁,那這田自然也就可以算是你娘留給你的,我看田契上就寫你的名字吧!你要是怕兩個哥哥心裏不樂意,回頭我和他們說去。”


妙兒倒是不擔心張大郎兄弟不樂意———張大郎兄弟他們要是在現場,想必也會讚同尤大牛的提議,同意田契上寫她的名字。


妙兒心裏早就把張大郎兄弟當成了真真正正的一家人,也沒想過要和他們分什麽“你我”,因此她也就不嬌俏的多加推脫、直接點頭應道:“那就聽大舅父的,寫我的名字。”


說話間妙兒幾人已回到了李家,妙兒接過黃牙儈遞來的筆,端端正正的在買方那一欄上寫上了“張妙兒”三個字,寫完大拇指往那紅印泥上一抹、沾了泥後重重的在田契上按下一個紅手印兒。


妙兒按完手印後,李氏也跟著在契書上按下了紅手印,妙兒隨後當場給了李氏一百五十兩銀子、並小心翼翼的把田契揣在了兜裏。


但這契書立好、銀子給過後,卻還不能算是已經完事了,因這北宋的田契、地契有“白契”和“紅契”之分,這兩者之間也有著很大的區別———“白契”屬百姓雙方自個兒立的,沒有法律效力、不被官府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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