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頭去。
沉默了一會兒,許仙笑道:“我們第二次相見,也下著這樣大的雪。”
敖璃眸中一亮,撅起小嘴道:“哼,我也記不得了。”
許仙擡起手來,敖璃立刻條件反射的做出防衛的姿態,“真小氣,隻許你說,不許別人說。”
許仙卻大笑著將她攬進懷裏:“不記得也好,因爲還有無數個來日。即便是身後的足跡被雪覆蓋也無妨,隻要繼續走下去,就能踩出新的足跡。”他竄戰下去的目的,不是爲了留住過去,而是爲了創造未來。
敖璃道:“你在說什麽啊?什麽雪啊足跡啊!”
許仙燦然一笑,露出整齊潔白的牙齒:“沒什麽,胡言乳語而已。”本來就是,隻有快死的老頭子纔會整天懷舊。而像是電影勤漫裏的人物,一旦開始大篇幅的回憶過去的時候,多半會很快領便當,俗稱回憶殺,所以回憶過去這種事,還是謹慎一點爲好。
但是這麽想的話,期待未來貌似也很危險,像什麽“打完這一仗,就回老家結婚”“幹完這一票,就金盆洗手。”更是如死亡預告般的禁句,說出這種話的人,真的就隻能“回老家”去,或者用自己的血洗手。
既然過去未來都這麽危險,所以還是珍惜於此時此刻吧!不論昨日的足跡是否已經隱沒,也不論明日一步蹋下去,是否是萬丈深淵,至少此時此刻是實實在在的。
“喂,敖璃,你現在高興嗎?”
“啊?……算、算是吧!”
“我也是啊!”
雪下了三天三夜,許仙也呆了三天三夜,雖然最後對於煉神還虛的思索,仍是無果,過了幾日悠哉的生活倒是沒錯。
長安的朔風,比之江南和順,更多了幾分淩厲刺骨。
當許仙悄悄踏足京城,雖然有意在杭州拖延,但時日畢竟太短,不好在京中露麵。
他自先去尋潘玉,首先聽聞的便是鬧的滿城風雨,沸沸揚揚的胡人和親之事。數日之前,胡人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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