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美女贏家 > 章節內容

我的書架

第六十六章 合同(1/5)

甘凱呈身為製作人,居然還有年度最佳專輯獎,是當初一個歌手拿獎後送給他的。這個歌手就是大名鼎鼎的段麗穎,和甘凱呈是多年好友了,還去過輝煌酒吧好幾次。


段麗穎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出名,屬於實力唱將,發過的幾張專輯都賣得非常好,是國內一線歌星,而且是金字塔頂端的人物。不過段麗穎都好幾年沒發片了,因為四十多歲了才生下個兒子,大概是一心相夫教子去了。


齊清諾說:“老了,嗓子不行了,不敢唱《樂天派》了。”《樂天派》是段麗穎的代表作之一,高音什麽的比較恐怖。


甘凱呈在後麵說:“她現在唱得更好!”他看完了,叫楊景行坐,然後打電話:“小金,拿份合同來,著作權轉讓。”


齊清諾看楊景行:“請客。”


一份樣板合同,著作權轉讓,也不複雜,就三頁紙,甘凱呈還是讓楊景行好好看看。


內容嘛,就是為了繁榮文化市場,促進優秀音樂作品與表演者迅速走向市場,甲乙雙方根據什麽什麽什麽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相互協商怎麽怎麽怎麽的。


內容也不複雜,甲方也就是歌曲作者,包括作詞和作曲,拿了錢後就隻有署名權和榮譽權了,其他的任何一切權利都是乙方的了。甲方還得保證作品沒有抄襲什麽的,不然責任還是甲方的。當然,這個轉讓也有時間段,幾十年!乙方不是徐橙,而是紅星唱片有限公司。


楊景行看了一遍後說沒問題。甘凱呈就滿意,笑問:“想要個什麽價?”


楊景行說:“新人,該什麽價就什麽價。”


齊清諾說:“新人一般一千到三千,我是三千俱樂部的。”


楊景行問:“我呢?”


甘凱呈想了一下,像是做個艱難的決定:“給你五千,你們要兩個人分吧?”


楊景行謝謝。齊清諾翻個白眼:“兩千五,吉利。”


哎呀,現在合同還簽不了,因為陶萌也得簽名,她是作詞人。甘凱呈好像比較急:“能不能叫她過來一趟,把身份證帶上。”


於是楊景行給陶萌打電話,陶萌很吃驚:“這麽快?合同你看了嗎?你等我,我馬上去。”


等作詞人吧,不過也不無聊,很多事可以談。甘凱呈委婉的問楊景行,這首歌有沒有借鑒別人的啊?當然是沒有。楊景行就問有什麽不足,甘凱呈果然說編曲配器可能要做些修改。楊景行說歌詞最好別改,因為不是他寫的。


齊清諾問甘凱呈:“真給徐橙唱?”


甘凱呈敷衍:“有可能,先看看再說……歌是好歌,會好好做。”


陶萌說是馬上過來,還是讓這邊三個人等了一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