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蓉,畢竟有無數人擠破腦袋也要不到一份合同。
齊達維對楊景行強調:“老甘是在幫你,他欣賞你的才華,他也是宏星的元老了。”也不知道他到底站在哪邊的。
楊景行點頭:“我知道,可是還是要謹慎。”
齊達維笑笑:“我們當新人的時候,看見合同就簽……確實也吃過虧上過當,不知道他們現在又是些什麽新花樣了。”
接下來就開始分析合同,齊達維一頁一頁的看,大部分是瞄一眼就放下,偶爾才有一張裏麵的一些條款能讓他說出些頭緒和意見來。沒辦法,“公司”這個東西,就是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集體利益大於個人利益嘛。
關於某些過分的霸王條款,齊達維也安慰了楊景行,隻要你和公司的關係還不錯,能為他們創造利潤,就不會那麽誇張。比如公司安排了商業活動,你不喜歡,是可以商量的。當然,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
分析好了好久之後,齊達維給出了他能給的最好的參考意見:“最好簽的時間短一點,三年最好,到時候再續約,就有更多餘地談判。”他也回憶了自己十幾來年的演藝生涯,從還沒結婚開始就簽合同,前後換了三家公司,也有好多不堪回首,現在說起來都哭笑不得。其實城隍樂隊最輝煌的時候是齊清諾五歲到十歲那幾年,那時候他們就在宏星公司,雖然不是百分百愉快,但是公司至少沒做過什麽特別過分的事。
而且那時候的藝人歌手並不會太多的依賴公司,大部分都是有真才實幹的,還有資格抱怨資本家的剝削。現在呢,娛樂行業已經是快餐消費了,新一代的明星們,大多是包裝出來的商品,沒什麽資格講個人魅力能力,所以也別抱怨經紀公司太黑暗什麽的。因為離開了公司,你可能屁都不算一個。
楊景行還算是運氣了,憑借幾首歌給人的印象,拿到了一個新人完全不敢想的合作模式。如果不是看好楊景行的歌,就付飛蓉的綜合素質,求著去當包身工可能也不會有人簽她。
所以齊達維也提醒了楊景行這一點:“寫歌不輕鬆,催稿的時候跟催命一樣,而且經常要修改幾十次,越有才華的他們越是壓榨你……說個事你別嚇到,毒品他們都給你準備好了。”
齊清諾警告楊景行:“你要是碰那東西,我們就不認識。”
楊景行發誓:“一輩子不碰。”
齊達維說:“平心而論,宏星算好的,我們幾個人想退的時候合同都還有兩年,沒追究。”
喻昕婷和付飛蓉都聽得怕怕的,喻昕婷想弄清楚:“城隍樂隊當時為什麽解散?”
齊達維笑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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