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離婚法庭上【下】(2/3)

,我擔心我夫人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強行要和我離婚,我是她的監護人有責任照顧她。再說感情,我們認識六年結婚四年多,感情怎麽能因為她一句話就證明我們破裂不可挽回?」


王嬸,和醫院給沈知初看診的精神科醫生來到了現場給厲景深作證。


最後文律師總結道:「在夫妻關係續存期間,原告沈知初患有精神疾病,厲景深作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對原告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


「由於原告患有嚴重精神疾病,屬於無行為能力人,在發病期間完全喪失自辯能力,而其所提出的證據是原告在患有精神疾病的情況下提出的,不符合法定程式與事實,因此屬於無效證據。」


「原告要求的訴訟請求不符合事實和法律依據,其訴訟內容駁回!」


不是的......沈知初顫抖解釋:「不是的,我的病已經好了,我很清楚我自己要離婚,我和厲景深沒有感情!法官我申訴離婚,我不要一分財產。」


審判官看向厲景深:「被告方有什麽話說?」


厲景深嗤笑一聲,不言而喻,似乎所有的事都在他掌控當中,他斜視了眼文律師,接下來已經不用他出麵了。


文律師清了清嗓,推了推鼻樑上的銀邊眼鏡,眼睛裏迸發出犀利的光芒:「我這邊有一份證據,證明原告方起訴離婚原因是因為牽扯到大量財產。」


沈知初皺眉,牽扯大量財產問題?她嫁給厲景深這麽多年,吃穿用度從沒花過他一分錢,反而是他把她害得家破人亡!


文律師一一解說,最後把證據呈上去。


內容是,沈知初在厲氏集團擔任南水島專案負責人時,轉移大量財產到秦家,其資金為八億。


這麽龐大的金額,讓在場人大吃一驚,群眾紛紛看向沈知初的眼神都變得不一樣了,難怪說一分錢不要,搞半天早就轉移了八億。


如果沈知初還要堅持離婚,那必須把這筆錢給算清楚,賠償給厲景深。


可八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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