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算不上巧。
且稱得上恩,學得慢。
而剛才的那盞燈。
她的確不曾說過燈是她做的,下人們也不曾透露,但他就知道,那就是她做的,用腳趾頭猜都能猜得出來。
因為,如果是下人做的,不會那麽醜。
隻有他的祖宗做的,才能幹出指著四不像為兔這種事來。
睡前,衛韞想起一事,便對葉朝歌說道“回來的時候,我們碰到你二哥了。”
“哦。”
葉朝歌渾不在意。
上京城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在路上碰到個把的認識人很正常。
葉朝歌迷迷糊糊的想著,很快便睡了過去。
見她睡著了,衛韞也不再說了,反正也不是什麽要緊事。
為她蓋好被子,攬著人也睡下了。
……
對於衛韞帶小鈴鐺出門看花燈回來的路上遇到江霖一事,葉朝歌並沒有放在心上。
且在睡了一覺便將這事給拋諸在了腦後。
衛韞上朝沒有回來,葉朝歌獨自用過早膳後,奶娘便將小鈴鐺抱過來了。
老遠葉朝歌便聽到她嘴裏在嘟囔著什麽。
直到近了才聽清,小丫頭嘴裏正念叨著狗。
葉朝歌以為與昨晚的燈相關,沒好氣道“說了不是狗,是兔子。”
“狗!”小鈴鐺癟著嘴兒。
“兔子!”
“狗!”
母女倆一大一小爭辯不休,這時,奶娘呐呐說話了,“太子妃……小公主說的狗不是昨晚兒的花燈,而是大長公主的寵物狗豆子。”
大長公主有隻寵物狗,全身黑毛,兩隻眼睛小的不能再小,和豆子差不多大,因此取名為豆子。
之前大長公主曾將小鈴鐺帶去公主府小住過兩日,在那期間,她便和豆子熟了。
隻是小孩子忘性快,在剛回來的時候,小鈴鐺還曾一度念叨著狗,後來喜新厭舊的她,很快便將豆子給拋諸在了腦後。
昨晚葉朝歌的那似兔非兔,似狗非狗的燈,讓小鈴鐺想起了被她拋棄的豆子。
然後睡前就一直念叨著狗狗。
一開始奶娘也沒有多想,隻當小主子念叨著燈呢,還哄她說,待睡醒了再給她。
孩子的精力終歸是有限,雖然小鈴鐺出門一趟精神頭極好,但躺下便睡著了。
直到今兒個早晨起來,小鈴鐺醒來的第一件事便是找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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