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李恪正在書房練習書法,門外陳其通報說馬周求見。李恪讓陳其請馬周進來,兩人分賓主落座後,馬周直接對李恪道:“殿下,關於蹴鞠比賽的陳條,臣已經幫你寫好,請你過目。”說罷,便從袖子中掏出一本冊子。
李恪細心觀看馬周的陳條,頗感驚訝,馬周陳條中所寫的和後世足球的比賽規則很像,如果,李恪不是確定馬周是實實在在的唐朝人,他差點以為馬周就是後世的一個球迷呢。
馬周的大唐蹴鞠比賽基本規章製度是這樣寫的:
為了繁榮大唐蹴鞠,使蹴鞠成為大唐所有人強身健體的競技。擬定進行蹴鞠賽,賽事以長安賽開始。
長安賽賽事規則和細節如下:
一、參賽隊伍:鑒於長安城內會出現的球隊較多,故要求長安各坊之間先進行入圍賽,根據排名確定入圍長安賽資格。其中,為了公平起見,長安西城和東城有八支入圍名額,最後共計十六支隊伍參加長安賽。
二、比賽方式:長安賽分四輪進行,第一輪小組賽,參賽的十六支隊伍抽簽分為四組,每組四隊,分別對陣,每組一共比賽六場。按積分排名,每組前兩名晉級第二輪。第二輪是淘汰賽,晉級的八支隊伍兩兩對陣,具體細則是:第一組第一和第二名分別對陣第二組第二和第一名,獲勝的隊伍晉級,敗的隊伍則被淘汰。第三輪是半決賽,晉級的四支隊伍按照淘汰製進行比賽,勝者進入決賽。第四輪是決賽:半決賽勝出的兩支隊伍一場定輸贏。
三、、參賽隊伍要求:1,有自己的蹴鞠隊的名稱,標誌和隊服。2,全隊人員不得超過三十二人,其中,有一位管理者,兩位教練者,二十九名隊員。比賽中,每隊出十一名參賽,中間允許每隊有三次換人機會。
四、關於聯賽的一些補充:1,比賽分上下半場,每半場三刻時間,淘汰賽和決賽中,如果規定時間內無法決出勝負,再加兩刻時間繼續,仍分上下半場,如果加時賽後仍舊比分持平,則以點球定輸贏,每隊出五名隊員,輪流發點球,最終決出第一名。2,比賽中小組積分設定:贏一場計三分,平一場計一分,輸一場計零分。
長安賽後,為了將蹴鞠賽發揚光大,將會每年舉辦一次比賽,比賽名稱為大唐甲級聯賽,具體事宜如下:
一、聯賽等級:按照實力把蹴鞠隊分成檔次,依次甲乙丙丁,實力強的參加甲級比賽,中上的可以參加乙級比賽,在乙級比賽中獲得第一名的,有資格參加甲級比賽,而甲級比賽中的最後一名,第二年也隻能有參加乙級比賽的資格。
二、聯賽隊伍:全國各道都可以組建蹴鞠隊伍,甲等隊伍從各道中選十二支,長安城內選四支,共十六支甲等球隊。乙等球隊依次選取。(武德九年,李世民還沒有把全國劃分為十二道,為了以後方便起見,提前就以道劃分比賽隊伍所代表的行政區域。)
三、聯賽賽製:采用循環賽積分製,每一支球隊按次序和其它各隊進行比賽,最後按積分排出名次,排名第一的獎勵禦賜聖物以示嘉獎。
四、聯賽時間:每年九月再次開始,到次年六月結束。中間過年時有一個月的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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