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仔細劃分。
最上麵的應當放著她最喜歡的書,中間一瓶蘭花雕塑,右手邊是太白全集,左手邊是陀思妥耶夫斯基。
傅衍之失笑,這種組合,隻有江芸會有。
《被侮辱與被損害的人》,黑色書脊,《白癡》,聖經。
他似乎被什麽刺痛了眼睛。
那個黑色牛皮硬殼包裝的並不是書。
那是江芸的日記本。
這種搭配組合,就像江芸在默默念給自己聽,“原諒他吧。”
傅衍之伸出手,輕而易舉,觸碰到了十六歲的江芸。
他並沒有打開,眷戀地摩挲著,然後出門買了相似的牛皮筆記本。
她剛來的時候,傅衍之能察覺到江芸的愛慕。
望過去後就眼神躲閃,偶爾的凝視。
傅衍之太熟悉這種目光了。
支持於皮相誘惑的喜愛持續時長傅衍之不敢恭維,他向來嗤之以鼻。
她出落的好,在傅家不到半年便成了舉止得體的大小姐。長相也無可挑剔,自然會有人惦記,也成為了男人酒桌上閑談的“名媛”之一。
傅媛拿著她的日記坐在沙發上蠱惑他一位朋友看的時候,傅衍之沒阻止。
小姑娘的日記裏,除了下雨天難過,就是我最喜歡的他。
能有多少意思。
傅媛甜甜地聲音讓在場的男人都聽得見,“猜猜我們芸芸喜歡誰?”
朋友聳肩,“總之不是我。”
傅媛說:“她喜歡我哥呢。”
然後拿出證據,放在那個人麵前,“不信你看。”
“又騙我,這不是人家的讀書筆記麽?”
“蠢哎,你自己念。”
念了一半,中間那段特地劃開的部分,是寫給傅衍之的。
她確實很喜歡他,一整篇在研究他那天演奏的曲目,甚至看完了整部歌劇。
這之中自然也會摻雜她的酸□□意。
她起初文筆矯情,二十多歲的大學生,尤其是男人,看起來未免覺得“可以,但沒必要”。
江芸回來聽到哄堂大笑,並沒想理會。
她那時候剛拿到留學許可,離開的喜悅勝過一切。
但無意地側目,看到那本黑色的筆記本落在旁人手裏,那個朗讀的人坐的離他那麽近。
江芸卻意外的冷靜。
她進去後,看到傅媛,就明白了始作俑者是誰。江芸把她衝著桌子角推過去,直接撞出一塊血痕。眾人愣了一陣,江芸沒停,抄起桌子上的酒瓶對著高聲朗誦地男生打下,然後拿走日記。
最後對著坐在正中,這正位上的傅衍之,用書脊給他的鼻梁狠狠一擊。
三個人都見了血。
後來江芸被傅成罰跪,抽了不止一教鞭。
她沒有掉一滴眼淚。
她望向傅衍之,就這樣平靜地望著他。
她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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