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想給明窈發消息,就先看到了熱鬧的群聊消息。
群聊:【我們今天能吃到瀾館的外賣嗎】
【路祟:丁嘉樹在迷霧駐唱?】
【顧旻佑:不能吧?】
【顧旻佑:他前陣子簽了新聲吧。迷霧總店那邊剛換了個主事的,你看是不是那邊,是的話我去問問】
【路祟:我在他朋友圈發到的】
【顧旻佑:???】
【顧旻佑:你還沒刪了他嗎?】
【路祟:刪了】
【路祟:但我可以從群聊點進他的主頁鴨】
【顧旻佑:……】
【顧旻佑:那你真是好胖胖哦】
迷霧是顧旻佑名下的連鎖酒吧,主要用戶是年輕人群體。
每天晚上都少不了表演活動,顧旻佑不差錢,底下的人也跟他一樣,懂不懂就想整點噱頭。
丁嘉樹雖說和新聲簽約了,但以他的資質,恐怕沒有什麽大火的命。
往常跟著原野也就算了,單飛還想闖出點名堂?不存在的。
顧旻佑問了問,據說是新聲那邊有意讓他先跑場子練練新歌。
想到丁嘉樹和原野之間的那點事兒,他本來想直接摘掉他,被路祟攔住了。
【路祟:別】
【路祟:讓他先唱一天】
顧旻佑有意說不用丁嘉樹的話,丁嘉樹以後的日子就很難過了。
要知道顧家在娛樂圈的話語權可不低,想必沒有人願意為了丁嘉樹那個小角色得罪他。
不過路祟的意思是,反正丁嘉樹成不了氣候,他們就待著看個熱鬧就行。
【路祟:晚上迷霧走一波?】
【顧旻佑:可】
【顧旻佑:我再喊些人】
【郜浪:我也去我也去】
於是這兩個人便把事兒定了下來。
原野起初是不樂意去的,耐不住路祟死纏爛打。加之明窈也說晚上沒那麽快回去,他就順帶著去了一趟,大不了半路去接明窈也行。
迷霧酒吧光是在海城就有三家。
路祟要去的,是位於花巷的那家總店,占地麵積比其他兩家要大一些。
原野下班後回了一趟老宅,到迷霧的時候已經快十點了。
這個點正是熱鬧的時候,男歌手沙啞的嗓音充斥了酒吧裏的每一個角落。
他聽著有點熟悉,抬眼看了看發現果然是丁嘉樹。
丁嘉樹抱著吉他坐在椅子上,身上是幹淨的白襯衣和淺色牛仔褲,一改之前的潮男形象。
他垂下的眼睛略帶喪氣,倒是和他鬱鬱不得誌的歌挺搭的。
該不是要走民謠歌手的路子?
原野對丁嘉樹沒什麽興趣,收回視線就要往二樓走。
剛剛他給明窈打了個電話沒人接,問了陸星源也隻是說她和薛玲子在一起。
本來想著過會再給她打一個,結果剛走了沒兩步就被氣笑了。
那個站在吧台前,被幾個人小雞崽圍著的,可不就是他要找的小姑娘嗎?
許是因為來了酒吧,明窈換了一條赫本風的挖肩露腰連衣裙。
掐腰的設計更襯出了她不盈一握的腰肢,露出來的一小截軟肉在酒吧迷離的燈光下有些白得紮眼。
“妹妹跟哥哥喝一杯唄?”黃卷毛喝了點酒,看了明窈的臉就有點心猿意馬。
“讓開。”明窈還沒說話就被薛玲子拉到了身後,兩人繞過他就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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