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頭。笑著走上前去:“古往今來,用嘴采花地,你是第一個。我雖然號稱百變采花郎,但對於小妹妹你,我還是由衷佩服的。”
他說著話,手中光亮一閃,彎刀已經割斷繩索,麻繩悉悉索索掉落在地上,已是放了玉伽自由。
玉伽深深地舒展了下細細的柳腰,哼道:“還說呢,都是怪你。你看看,這裏,還有這裏,都是被花刺刺破的。林三,你們大華人講究的憐香惜玉,怎麽在你身上,一餘也見不著?”
月牙兒說著話,輕輕抹起鮮艷的紅唇,湊到他跟前,讓他去看。淡淡地芬芳傳入鼻孔,那是一種熟悉的香水味道,玉伽對他似是毫不防備,身子挨他極近,仿佛就要貼在他身上。
柔軟的紅唇上沁出兩珠血餘,與她銀牙玉齒交相輝映,甚是美麗。林晚榮笑著撿起掉落在地上地花簇:“玫瑰本就是帶刺地,你卻專挑玫瑰來采,不紮你紮誰?!”
“帶刺又怎樣?!”玉伽哼了聲,采下一片白玫瑰葉子,放在嘴唇之間含住:“你隻看見它帶刺,卻不知道它地溫柔——你看,止血了吧?!”
白色的葉子上,沾染了淡淡地血餘,少女紅唇上的傷口再也不見鮮血溢出,結了點點小痂,神奇無比。
“玫瑰也能止血?!”林晚榮好奇的睜大了眼睛,論起醫衍,他在玉伽麵前簡直就是幼稚園地孩童。
“嗯,”玉伽將那白色葉子遞到他手中:“你嚐嚐就知道了。”
“還是不要了吧,我,我暈血!”林晚榮哈哈笑著,急忙擺手。
“你暈血,我暈你!”玉伽哼了聲,從他手裏奪過那滴著水珠的的花簇,湊到鼻前深深嗅了一口,嘆息道:“在我們草原,這花叫做伊莉莎,翻譯成大華語,就是長情花的意思,它隻在春末才開,平常是極難見到的。我們突厥傳說,隻要能采集萬朵伊莉莎的人,就可以終生獲得幸福。林三,你相信這些嗎?!”
林晚榮撓了撓頭:“應該是相信的。伊莉莎是幸福的見證,不過,在我們大華,大家都喜歡把它叫做玫瑰。這個玫瑰有很多寓意的,不同的顏色,意思也不同。”
月牙兒輕笑道:“這個我知道,你的高論,我早有耳聞。現在我用的,就是你釀製的玫瑰香水,快聞聞看——”
她將晶瑩如玉的小手伸到林晚榮跟前,像個急著顯擺的小女孩,與往日裏的深沉截然相反。
淡淡的清香拂過鼻孔,當日在興慶府搜索她時,便已聞過這味道,林晚榮擺手笑道:“謝謝你照顧我的生意,要是早點認識的話,我肯定給你九九折,如果量多的話,九八折也是可以商量的。這是純粹友情價,請勿外泄,對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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