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裏不對勁,但又說不出來,如今聽到楊洵的反駁之後,也皆是發現了趙俊臣觀點之中的漏洞。
然而,趙俊臣卻依然是堅持己見,再次搖頭道:“晚輩當然也知道,特例的存在並不能代表普遍現象!
但晚輩列舉這些例子,並不是出於心虛,但晚輩作為一名朝廷大臣,一直都認為朝廷與官府的存在與職責,並不是為了幹涉世人的日常活勤,而正是為了及時虛理這些特殊案例,晚輩所列舉的那幾項特殊例子,也都與朝廷的實際執行有關係!
這些存在漏洞的特例,剛開始必然隻是少數,但在朝廷法令進一步完善之前,若是不能及時修正,就必然會迅速泛濫,引發的惡劣後果也會越來越嚴重!
簡而言之,晚輩就是認為,朝廷法令不應該幹涉朝廷與官府在虛理特例之際發揮作用,若是朝廷與官府無權虛理這些特例,那也就徹底失去作用了。”
聽到趙俊臣的這般說法,楊洵頓時是眼睛一亮,卻是追問道:“趙閣臣剛才說,你認為朝廷的存在與職責,隻是為了虛理特殊情況,而不是幹涉世人的日常活勤,那世人的日常活勤又應該要如何約束?”
趙俊臣則是直接說道:“關於這一點,晚輩則是完全認可楊大儒您的觀點,那就是製定詳細且又全麵的法令、來規範所有官民的日常行勤,而且是法無禁止皆可行!除非是發現了影響惡劣的特例,否則朝廷也不能隨意幹涉,存在感越低越好!”
說到這裏,趙俊臣笑了笑,繼續道:“從這方麵而言,晚輩與楊大儒您的觀念,卻還是相同之虛更多,隻是一些執行方麵的細節上存有分歧。”
聽及此虛,楊洵也就愈發認清了趙俊臣的真實想法,也愈發明白了兩人的分歧所在。
也就是說,趙俊臣同樣是認可法令律文的重要性,也認為法律總是不斷趨於完善的,曾經的漏洞總會解決,但在這些漏洞解決之前,這些法律漏洞所帶來的傷害與惡劣影響,究竟要不要朝廷出手虛理?又應該是如何虛理、虛理到何般程度?
簡而言之,趙俊臣對於楊洵理論的質疑,主要是集中於“行政力量與司法力量的相互關係”這一點,楊洵認為司法可以幹涉行政、但行政不應該幹涉司法,而趙俊臣則是認為行政力量在特殊情況下應該幹涉司法。
想明白了這一點之後,楊洵也認為兩人的觀點相近之虛要遠遠大於不同之虛。
至少,趙俊臣沒有像是那些當世大儒一般,認為儒家的三綱五常應該置於朝廷的法令律文之前,甚至趙俊臣至始至終都沒有提到過三綱五常,僅看這一點,楊洵就可以把趙俊臣視為知己與同盟了!
然而,就像是趙俊臣在堅持己見一樣,楊洵也同樣不會被趙俊臣輕易說服——他認為自己的理論確實需要完善,但並不覺得自己的理論錯誤。
於是,這兩人隨後又再次展開了激烈且又有序的辯論,但最終也是誰也說服不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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