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是,譚勝又回到了窮光蛋的時候。 但是,這幾年,他已經習慣了有錢人的生活,讓他去上班,他還真不願意。 不久前,他遇到了一個以前認識的道上大哥。 他名為勇哥,是跟超爺的。 而超爺,乃是東朗區新晉的大佬。 勇哥說,超爺現在正在發展時期,正是缺人的時候。 如果他跟著他,以後肯定能成為一方大哥。 譚勝思索了一番,就答應了。 混混也行,總比上班強吧? 勇哥等超爺生日的時候,就把他引薦給超爺。 勇哥還說了,最好能帶個女的過去,到時候給超爺表演個節目什麽的。 剛好,他前幾天遇到了周柔,於是,他就打起了周柔的主意。 因為,他知道,周柔唱歌挺不錯的。 周柔望著譚勝,冷笑道:“你當我是小白,唱歌而已?當我傻嗎?” 譚勝張了張嘴,一時說不出話來,最後,他沉聲道:“就算要喝幾杯酒,那也沒什麽啊?反正你是做銷售的,平時也應酬不少,你就當也是普通應酬就行了。” 周柔冷笑了一聲,道:“我以前應酬,可沒要上台唱歌,沒有這麽惡心的。” 譚勝臉色一怒,道:“如果你不答應,我以後就天天去你公司堵你!” “你!”周柔氣得渾身顫抖,怒道:“譚勝,你能別這麽無恥嗎?” 譚勝看著她,冷冷一笑,道:“無恥算什麽?我現在什麽都沒有了。” 頓了頓,譚勝又繼續道:“還有,如果你真的不答應,我就叫人去收拾昨天叫秦浩的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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