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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公司兩百萬?
他和疼訊新聞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中規定,如果因為他的嚴重失誤,造成公司的損失的話,需要對公司進行賠償。
但是這種賠償,並不是全額賠償。
一般隻是賠償全部損失的百分之十。
畢竟,即便是他的嚴重失誤,也和上級領導的監管不力有關係。
不可能所有損失都由他賠償。
一個公司,不可能一直賺錢,不賠錢。
有時候賠錢,甚至賠的底朝天,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也不能全怨員工。
所以,隻有在極其嚴重的低級失誤的情況下,合同上的賠償條例才會生效。
這種失誤,一般還必須是主觀故意的那種失誤。
現在,疼訊新聞主編讓小王賠償兩百萬,這等於是說,疼訊新聞的損失,達到了兩千萬的額度!
甚至……
還要更高!
因為,合同規定,員工因為主觀故意造成的嚴重失誤,最多也隻是賠償公司兩百萬而已。不能更高了……
“好了,小王,我覺得……你還是不要在這一行幹下去了。這是我身為領導,對你最真誠的忠告!”總編沒有繼續和小王多說,他掛斷了電話。
小王徹底呆愣,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麽。
良久之後,他才反應過來。
他快速撥通了自己疼訊電影新聞部門的主編領導的電話。
“嗯?小王,你居然給我打電話了?”
“剛才我給你打了那麽多電話,都是占線……”主編有些平靜的聲音響起。
他給小王打電話占線,原因很簡單。
因為總編一直給小王打電話,一直沒停頓。主編自然打不進來了。
“主編,我想知道,公司為什麽開除我……”
小王急切無比的問道。
“好了,不用多說了。其實,我也被開除了。哎,我不應該讓你寫《捕妖記2》的新聞啊……”主編輕歎一聲。
“《捕妖記2》的新聞?”
小王一愣。
他立刻明白,自己出錯,肯定是出在《捕妖記2》上了。
自己在疼訊新聞,也隻寫了這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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