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柒跟劉義說著閨房悄悄話的時候,ella也端著薑湯找莫哥了。
一進門就看到莫哥已經將傷口重新包紮過了,而且比她的還專業。
ella有點臉紅。
“趁熱喝了吧。我們每個人都熬了一大碗呢。”ella說道:“今天謝謝你那麽救我。”
莫哥笑了笑:“不是已經道過謝了嗎?怎麽又提?”
ella臉頰微微發燙,說道:“沒什麽,就是覺得感激。”
莫哥端起碗,咕咚咕咚一口氣全部都喝了個光。
看到莫哥那麽豪爽,ella都不知道說什麽了,隻能默默的收起碗準備離開。
“ella。”莫哥卻是突然叫住了她:“介意跟我聊聊天嗎?”
ella馬上站住,回眸一笑:“當然不介意。”
“上次我問了你的故事,卻沒有跟你說我自己的事情。”莫哥說道:“這不公平。所以,今晚我就跟你講講我的故事。”
ella點點頭,重新坐下。
莫哥看著ella,看了足足有一分鍾,才輕輕開口說道:“我姓莫,是莫家鎮的人,卻也不是莫家鎮的人。在多年以前,我就離開了這裏。在我離開這裏的時候,我就發誓,不混出個人樣來,就堅決不回來。我這一走,就是幾十年。”
“我走了之後就遇見賀逸寧的父親,也是我的老大,雇傭兵的頭子,情報組織的老大賀國祥。我自從跟著他,那就是過著刀口舔血的生活了。有好幾次,我都是在死亡線上掙紮,有那麽一兩次,幾乎挺不過來了。後來,老大去了非洲,我呢,後期跟老大產生了一些分歧,然後我就辭別了老大,一個人回到了國內。”莫哥是個不擅長講故事的人,三句話就把自己的一生給交代了:“我不是沒想過找個女人過剩下的半生,可是,那些女人我看不上。別看我就是個大老粗,可是庸俗的女人,我真的看不上。”
ella頓時笑了笑。
“我也不怕你笑話。其實,我很喜歡學者一類的。總覺得她們好厲害,懂得那麽多。不像我這個大老粗,就隻會打仗。”莫哥說到這裏,臉上略微紅了紅,有點不好意思了:“可是,那樣的人,又怎麽會看的上我呢?等我回國的時候,我都四十的人了。”
“沒有。”ella認真的回答:“其實我也跟你一樣。我從小就癡迷讀書,我最喜歡的事情就是啃一部部厚厚的古籍。我很喜歡曆史,喜歡考古,喜歡從文字中找尋蛛絲馬跡,然後去證實我的猜想。因為我專注於學業,到三十多歲都沒有談過戀愛。等我想談戀愛的時候,卻發現,沒人在原地等我了。”
兩個同病相憐的人,對視一眼,同時笑了起來。
“後來我倒是談過一次戀愛,不過我後來發現他其實是有家室的人。然後我就這麽失戀了。從此之後我就收斂心思,專注的去做我的事業,做我的研究。跟著無數的盜墓隊伍,輾轉於全球各地的墳墓。”ella苦笑一聲:“大概我不適合談戀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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