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四十七章不解風情沈從子(1/2)

對於沈從子,沈禾跟於小宛對他的定義,一直都是豬隊友的!


沒辦法啊!


這個家夥不解風情啊!


別人一臉感慨的對著一朵花吟誦詩歌,他過來一把掐了,然後遞給對方,還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說:“呐,送給你!”


反正,就是那種分分鍾讓人爆起,狠狠揍他一頓的類型。


沈禾一開始對沈從子是很絕望的。


後來知道,自己的大舅舅年輕的時候也是這個德性,於是瞬間明悟了,為什麽大舅舅到了四十的時候才結婚的原因……


情商低啊!


簡直是不忍直視!


自己家老爸情商也不高,可是也沒低到這個程度啊!


可是大舅舅就是低情商啊,直到三十歲的時候,才跟情竇初開似的,明白這些事情。


看來,沈從子也繼承了大舅舅的低情商和高智商。


做生意,是一把好手。


談戀愛嘛……算了,哪裏涼快哪裏呆著去吧!


按照常理說啊,沈從子遇到了自己的表弟綁架人家姑娘,他是不是該救了人之後,噓寒問暖一下?然後順便把人家姑娘送回去?


沈從子才不呢!


救了之後,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壓根沒打算獻殷勤!


好在那個姑娘也沒看上沈從子,不然那顆芳心啊,不得碎的稀碎啊!


所以,現在菲琳娜看上沈從子這個事情,弓子亞以及沈禾和於小宛,都不是怎麽看好啊!


菲琳娜,你自己多加保重啊!


我們家弟弟就是個木頭人啊!


我們就不攙和了啊!


你們自己玩!


宴會即將結束的時候,菲琳娜果然讓人送來了名片。


好在沈從子再低情商也知道交換名片,然後就把自己的名片給了菲琳娜。


然後兩個人呢就這麽友好的加上了對方的好友,然後有了對方的電話號碼。


宴會結束之後,沈從子這個沒心沒肺的就笑嘻嘻的跟著沈禾回到了酒店,完全沒有對美女依依不舍的意思。


倒是搞的菲琳娜對他有點依依不舍了。


以前菲琳娜身邊追求的人也不少的。


各種各樣的才子,各式各樣的貴族子弟,都會對她獻殷勤。


就算她不是首相最寵愛的孫女,但是她畢竟是首相的孫女啊!


所以,對她獻殷勤的人也是不少的。


可是見了鬼了,那些人,不管長的多麽人模狗樣,菲琳娜都不喜歡。


今天在落水在最尷尬的時候,沈從子挺身而出,就讓菲琳娜留下了非凡的印象。


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就是英雄救美。


這個英雄救美,在我們國家的小人書上,都被用爛了的橋段,可是對菲琳娜來說,卻是稀罕的很啊!


因為她從小到大,根本就沒有讓別人英雄救美的機會啊!


從小身邊就是保鏢如雲,她總不能對年長二十多歲的保鏢產生愛情吧?


而且就算出了狀況,別的貴族子弟也來不及啊!


所以,今天宴會這個突發狀況下,沈從子是完全沒有排練的劇本下的情況下,一頭紮進水裏救了她。


最最最關鍵的是,沈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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