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簽約天宇音樂部(求投資,求收藏)(3/3)

不過是起點低一點罷了。


可話說回來,起點高低對王軒的影響真心不大。他想升職太容易了,多拋出幾首好歌就是。就是前期分成低點吃虧。


“好的,你等一下。”李濤聞言大喜,很快就將電子版的合同發給了王軒。


王軒仔細看了一下。


還可以。


王牌作曲人的合同就跟李濤之前介紹的差不多,隻要完成任務要求,限製不大。完不成要求的話,後果也不算嚴重,隻是視完成度扣除績效獎金。


歌曲版權方麵,有兩個選擇,一種選擇是公司買斷版權。另一種選擇跟李濤說的差不多,大體就是王軒創作出來的歌曲,版權是他的,但公司有權在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且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公司同意,王軒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公司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兩年後則不受限製。


分成方麵,其實並不是固定的5%,5%隻是最低的分成,主要是歌曲演唱者而定。如果是那些三線以上的大牌歌手來演唱,王牌作曲人隻能拿到5%,如果是剛出道的新人,王牌作曲人能拿到10%,甚至15%。


總之,王軒創作出來的歌曲產生的收益,大頭在公司,王軒與歌手自行分配其中的兩成。


對此,王軒暫時沒有什麽意見。


為什麽是暫時,因為前世混跡娛樂圈多年的王軒知道,作曲人與公司在利益分配方麵,其實也不是固定的。一旦他成為頂級作曲人,公司在分成上必須得讓步。


“合同沒什麽問題,如果你們同意簽約年限改一下,我可以簽。”王軒回複李濤電話。


“怎麽改?”李濤問。


“五年改成兩年。五年時間太長了,萬一簽約之後發現彼此不合適呢?”王軒道。


“可兩年也太短了吧?”


“我覺得剛好。我這人喜歡留有餘地,不喜歡把自己的人生安排得死死的,如果合作愉快我會續約。你如果擔心,可以加一條細則,兩年之後,如果我還想在作曲界發展,同等條件下,天宇擁有優先續約權。”王軒提議道。


“好吧。”李濤點頭,同意了王軒的提議。當天下午,王軒再次來到天宇娛樂,簽署了聘用合同。


就這樣,王軒成為了天宇娛樂音樂部的一員,五一長假後開始正式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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