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話說得隨意,郭虹卻不敢當真,因為生意場上這樣的客套話她見得太多了,若是當真會很得罪人的,好事很容易變成壞事。
所以郭虹很認真地開出了一個業界頂級的價格。
給女朋友寫的歌,女朋友居然要給他業界頂級的錢,這叫什麽事啊?王軒有些哭笑不得,不過未免引起懷疑,他還是接受了郭虹的報價,順帶著提了個要求,作詞作曲編曲那幾欄了,不要寫白虎的名字,而是用一個新的馬甲:向北。
王軒用新馬甲的理由是不想被打擾,所以郭虹等人倒也不疑其他。事實是王軒與天宇有合同,怕白虎的馬甲曝光之後扯皮麻煩。
白虎的馬甲早晚有一天是要曝光的,哪怕張政等人沒曝光,王軒也有可能自己曝光。因為他當初參加《蒙麵歌王》就是為了出道,若白虎的馬甲一直不曝光,可不違背了自己的初衷?
而一旦白虎的馬甲曝光,若他那時還在天宇,且與天宇的關係不錯,天宇就算不滿也隻能壓在心底。。可他現在已經決定離開天宇,且很快就會離開天宇,那到時候肯定要扯皮的。
也不想想他在《蒙麵歌王》拋出了多少首歌啊?每一首都大火,可那些歌卻由《蒙麵歌王》節目組上傳,賺錢的隻有他和《蒙麵歌王》節目組,天宇半分都撈不到,能不眼紅嗎?
朱旭、李濤等人或許不眼紅,天宇的老板肯定會眼紅。那可不是個小數目,王軒自己都分到了三四億,《蒙麵歌王》節目組隻會更多。
不過王軒不怕扯皮,扯皮的結果也隻是不了了之。他與天宇簽的隻是作曲人合同, 合同裏隻規定了他作的曲子給他人使用,他與天宇應該怎麽分成。可沒規定他自己使用他要與天宇分成。
好比如他現在給陳雪琪做的這首歌, 就屬於給他人使用的情況, 哪怕天宇沒出工出力, 可若是曝光,他還是要與天宇分成的, 這是王軒用新馬甲的原因。
新馬甲他不會曝光的。
而他在《蒙麵歌王》舞台上拋出的那些歌,因為都是他自己唱,就屬於自己使用的情況, 合同裏沒這方麵的細則。這是個漏洞。按理說,合同裏應該要把這方麵的細則寫進去才對,或許天宇的法務部也沒想到王軒唱歌會如此厲害吧。
但其實, 如果天宇的法務部將這方麵的細則寫進去,這個作曲人合同王軒是不會簽的。
“我作的歌,版權是我的, 我自己使用, 也沒借用你的平台資源, 我憑什麽要給你分成?”這就是王軒的想法,他可不是什麽善財童子。
就跟網文合同, 如果王軒寫的小說,版權是他的, 他自己拿來使用, 卻要給網站分錢, 王軒也不願意簽是一樣的道理。
歌曲錄完並簽訂完合同之後,郭虹和陳雪琪其實是很想請白虎吃頓飯的,但考慮到白虎的身份不能曝光, 不能摘頭套, 想想還是算了。
以後吧,以後肯定有機會。二人對王軒表示了一番感謝, 就回燕京了, 要跟公司談談陳雪琪新歌發布的事情。
郭虹和陳雪琪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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