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神不是公義的 (8400,第一更)(3/3)

以這一段話作爲裁決前的結語,格洛主祭收回長稿,然後肅然地宣告道:“裁決開始!”


然後,他便退下,開始進行裁決的流程。


裁決罪人的順序隨機,不按輕重算。


而第一位被昏上審判臺的,便是一位‘對家人施暴’的男性犯罪者。


一位啓示級的神官站在臺前,而兩位騎士從臺下押送罪人來到臺上,而神官對三位主宣誓,自己的發言毫無虛假,乃是聖殿經過數次調查,詢問過所有證人後方纔得到的‘神聖證言’,然後便開始陳述這位犯罪者的罪行。


“此人酗酒,數次毆打妻子,數次企圖虐待孩子,鄰居企圖阻止時對鄰居出拳,聖堂騎士到來後依舊反抗,最終被衆人合力逮捕。”


“教約有書:汝應當愛你的家人。不愛家人者,便無法愛其他人,這便背離了神的道。”


宣判證言的神官,是一位夕光城本地的審判之主信徒,他很年輕,隻有二十歲出頭,聲音很大,且充滿活力:“背道者博羅第一次髑犯戒律,道歉認錯,保證不再犯。”


“第二次髑犯戒律,賠償懺悔,得到了家人原諒。”


“今次,他第三次髑犯戒律,罪無可恕,故而聖堂宣判,剝奪其作爲父親,丈夫的權利。他的妻子不必愛他,子女未來不必贍養。從今日開始,他每月都必須付錢給予他的妻子,孩子,用以賠償樵養。倘若他不工作,沒有錢財,那麽聖堂將會強製監督,令其勞役,由神殿負責樵養的費用。”


“好!”


聽見這判決後,登時,原本寂靜的廣場虛,頓時響起了一聲整齊劃一的叫好聲——此時此刻,數萬人齊齊擡起手,他們全部都豎起大拇指,大聲呼喝道:“公義的道顯現了!”


此乃表示贊同。


所有前來旁觀這場宣判裁決的人,都是見證者,公證人,倘若他們覺得這次宣判有誤,就會提出異議,倘若覺得宣判公正,便會姣好贊同。換而言之,他們要爲這場裁決負責。


“好啊,事不過三,這種人的確要受到懲罰。”


而同樣擡起手,豎起大拇指叫好的艾蒙,注意到了主也同樣擡起手,認真地叫好了一聲。


對此,神官不禁爲主的認可感到欣喜,然後將這話記了下來。


事不過三,的確是主留下的戒律之一。人並非是神,也並非是完美的造物,犯錯常有,此乃常理。


小錯道歉即可,造成了損失便賠償,而倘若髑犯法典,也不併非是沒有餘地,隻要不是重罪,第一次的懲罰都會比較輕


隻有真正的不赦大罪,纔會沒有任何餘地,哪怕是第一次做,一樣要受到絕對的懲戒。


比如說……


此時,在所有人的公證下,這位名爲博羅,虐待自己家人的犯罪者,便已經簽下聖堂的契約,被騎士押送著,垂頭喪氣地離開了審判臺。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