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欠債還錢(3/3)

產。


這些錢,交一部份給婆婆改善生活,留給遲瑞和遲麗做將來上學的費用,一部份交給娘家做弟弟以後的老婆本,自已還可以剩萬把塊。


這萬把塊,她打算帶到部隊,熟悉了情況之後,再圖發展。


有了這萬把塊做啟動資金,情況已經比她剛開始時兩手空空、還要找吳瘸子賒糖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葉秋桐對於自已隨軍後的創業生活充滿了信心。


算清楚了賬,葉秋桐便騎自行車到縣城郵局領了款,然後趕緊到邊上的銀行,存了一萬塊,還有五千塊,便放在軍挎包裏,吊在胸前,時刻緊盯著,倒也不怕被小偷偷走了。


現在還沒有百元大鈔,最大的麵額是十元,因此五千元錢已經是沉沉的一小包了。


騎車回家的路上,葉秋桐想著自已護著五千塊錢小心翼翼的模樣,不由地笑了。


五千元在她重生回來的那個年代,隻不過是低級公務員一個月的工資罷了,勉強夠一家人溫飽,什麽事也做不了。


不象現在,五千元足以在農村蓋起一棟很不錯的紅磚樓還有剩餘了。


葉秋桐打聽過了,蓋一棟象遲生舅舅吳寶福一樣的紅磚樓,再配上全套的家電家俱,五千元足矣。


葉秋桐回到村裏,按著賬單上記的欠款人名字,遂一送錢上門,每結完一筆賬,就讓收錢的人在賬本上自已的名字邊上簽上“賬已結清”四個大字,並附上簽名。


拿到錢的人想著之前苦苦逼秋桐的樣子,自已也覺得有點訕訕的,但是秋桐臉色如常,並沒有因為還上錢就趾高氣昂,也沒有象施舍一樣把欠的錢輕蔑地在他們麵前一扔。


因此,經過這件事之後,這些因為曾經苦苦討錢、緊逼葉秋桐的人,背後都改口說葉秋桐的好話,讓葉秋桐始料未及。


葉秋桐隻不過覺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罷了。


還完村民的錢,葉秋桐鬆了口氣,準備拉上婆婆,一起去還大生玻璃廠的錢。


因為婆婆說過,既然是最後一次做這門生意,以後也不會用到玻璃瓶,她還是要去和毅大生道個謝,讓秋桐還錢時叫她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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