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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章夜夜笙歌(1/3)

一路,葉慶泉與那位年駕駛員聊得挺歡暢,從對方嘴裏,葉慶泉還了解到了夜夜笙歌的來曆。 原來夜夜笙歌這家娛樂場所,最早還不是號稱“二哥!”的李長權辦起來的,它最早的經營者,是一位從外地來的羅姓老板。


羅老板在當地也有兩個朋友,來安陽經過一番考察,看了當時這裏缺少娛樂場所的生意,認為這是一個極好的項目,隻要經營得當,肯定能賺到大錢。


那位羅老板一咬牙,變賣了家裏的房產,拿出畢生的積蓄,又向親戚朋友借了些錢,以六百餘萬元的高價,收購了這裏的屋子,又經過一番裝潢,布置,這才有了夜夜笙歌娛樂城。


事實證明,羅老板還是極有商業頭腦的,娛樂城建起來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生意日漸紅火,遠近知名,隻用了大年半的時間,生意異常火爆。那位羅老板不僅償還了債務,還賺了百萬,他繼續投資,添置了一些新的音響設備,準備擴大經營規模,打算再開第二家分店了……


沒想到的是,正當生意蒸蒸日時,卻引來別人的眼紅,娛樂城火爆的生意,被“二哥!”盯了。


一天傍晚,李長權親自帶著幾個馬仔找門來,軟硬兼施,非逼著羅老板以半價出售娛樂城。正在下金蛋的老母雞,誰都不會願意出讓的,更何況還是半價出讓?羅老板自然是不肯的,當即嚴詞拒絕,但攝於對方的威勢,羅老板表示願意每年出十萬元的“茶水費!”,請二哥等人高抬貴手,放自己一馬。


李長權也是不願意,執意要求收購對方的娛樂城,兩人談崩了之後,便拂袖而去,隻留下一句話:“羅老板,你是外地人,應該明白強龍不壓地頭蛇的道理,這個娛樂城我是要定了的,你要是不肯賣,別想正常營業了……”。


次日,安陽市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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