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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最好的款待(1/4)

第五十二章最好的款待


當彭禮和黃元壽正在討論手裏的毛筆是小狼毫還是大狼毫的時候,蘇軾正在隔壁的湯餅店裏大快朵頤。


“彭兄,筆有豐狐、蟓蛉、龍筋、虎仆及猩猩毛、狼豪,何來大狼毫小狼毫之分?”


彭禮輕輕地用筆尖點著自己的指甲笑道:“黃兄此言差矣,狼毫其力介乎羊毫、紫毫之間。質較脆,不耐摩擦。


南方通體狼毫,佳者用狼尾,用水發開全毫,用之最宜;北筆內用狼毫,中實以鬃,外覆兔毛,發透全筆,實用稍差。


不過,此狼毫筆被人謂之小狼毫,蓋因此狼毫乃是取自黃鼠狼之尾。


如今我手中的這支筆,用的卻是天山灰狼的尾毛,自然被人稱之為大狼毫。


這支筆筆鋒很硬,不耐墨汁,寫出來的字瘦骨嶙峋,剛勁至極,不可多得。”


黃元壽拱手道:“彭兄博聞強記,愚兄佩服,隻是你我如今身陷囹圄,本該棲棲遑遑,為何卻有心思在這裏討論這些雅事?”


彭禮嗬嗬一笑,用銀幣付過筆錢,提著筆盒走出四寶店指指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道:“去歲月圓之時,老夫也曾與友人在鬧市閑遊,今日之境與去歲何異?


此去西關一萬裏,煙波浩海無人愁!”


黃元壽笑道:“愚兄也有此感,臨來哈密之前,老夫曾與老妻言,此去萬裏之遙,恐將埋骨荒蠻,已經讓她給我準備了衣冠塚,並且留下一縷頭發,老妻聞言嚎啕不絕,今日思之,真是滑稽。”


彭禮哈哈大笑道:“一樣,一樣,都是一樣的,如今我等心思大定,既然無顛沛之憂,不如就把這裏當做宦遊之所,三年之後再回大宋,上下無憂,豈不快哉!”


黃元壽跟著哈哈大笑,牽著彭禮的手笑道:“速走,速走,太後與長公主已經在雲堂備下晚宴,我等不可失禮,免得被西域之民笑話。”


彭禮哈哈笑道:“什麽西域之民,黃兄睜大眼睛仔細看看,不論是剛才那處縫衣之所,還是方才路過的製靴之地,店家都操著一口伶俐的宋話,就連那個西域皮匠的宋話,老夫也能聽得明白。


這樣的地方,與我大宋城關何異?


你看那處名叫杏花樓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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