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第一粉絲林幽蘿(1/3)

白曉笙去了公司三樓後,很快的和烏餘鵬簽訂了具體的合約,這些合約已經有了白曉笙的簽字和手印,隻要她再帶個戶口本原件和原件的複印件過來,這份合同就可以生效。?


但因為白曉笙現在還未滿十六歲,還屬於童工,所以要當童星的合約也是需要監護人的簽字。不過這個問題倒是難不倒這麽大的唱片公司,做做手腳就行了,雖然這個手腳做不做意義都不大。


畢竟再過一年,等白曉笙滿了十六歲之後就不算童工了,而是算做未成年工。在華國的法律規定中,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除了不得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種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工作外,其餘的工作都是能從事的,藝人這種工作是沒有問題的。


所以按正常流程來看,一年後的白曉笙就不需要監護人的簽名了。


不過現在讓合同更加完善,倒是這個問題的關鍵。


白曉笙自然不怕烏餘鵬失約,畢竟合同這些都是她仔仔細細查看後,並且修改了不少的,其中那些修改的條例大多是對她有益的,烏餘鵬對此也沒有說什麽。


隻要能留住對方,給予高待遇也是值得付出的。


烏餘鵬之所以想完善合同的所有流程,就是怕白曉笙中途爽約,畢竟以對方的資質,加入其他的娛樂公司也是輕而易舉的。


他現在的心態,可算是求賢如渴,任何一個有天賦資質的人才,他都不會放過。


對於完善合同這種事情,白曉笙並沒有異議,畢竟既然選了合作這條道路,那麽誠信也是必須的。


畢竟簽約完之後,白曉笙最大的收入來源就是烏餘鵬這邊了,對方也理所當然的成為了她的老板。


從白曉笙這裏得到滿意答複的烏餘鵬,一臉興奮的帶著白曉笙去大樓背後的專門錄音棚,錄製了《紅豆》這情歌。


一《紅豆》錄製過程的並不太順利,因為她這歌是原創的曲目,伴奏都是要先有那兩位樂師錄製出來,再有白曉笙唱歌錄製,因為樂師的伴奏重新錄了很多次,所以耽擱了不少時間。


白曉笙等伴奏弄好之後才進了錄音棚裏麵,看著麵前話筒上麵大大的防噴罩,也露出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