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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 反誤了卿卿性命(3/3)

民可就慘了,就算他臉皮再厚,可這直接打臉,他也受了啊。


“你姥姥!老子是冤枉的。你們都給老子等著,敢埋汰我林樂民,我我要滅了你全家。”林樂民紅著那要滴血的眼睛狂叫道。


“閉嘴,冤枉不冤枉不是你說了算,你要是再敢亂叫,信不信把你的嘴堵上?大家往後靠,不要影響我們執行公務。”在前麵維持自序的一名工作人員對林斥責道,然後回過頭,勸說著這些圍觀的老百姓。


“公安同誌,那個戴著頭套的是不是肖百眾?”還真有好事的,不甘心的問道。


“明天你們就知道是誰了,好了,把道讓開。”對這些圍觀的老百姓,工作人員不能急,隻好好言相勸。


工作人員好不容易把肖百眾和林樂民塞進麵包車裏,車子剛一離開小區,就聽理身後傳來一陣“劈裏啪啦”的鞭炮聲。


“聽到了嗎?還冤枉,這就是老百姓的心聲。”工作人已經把肖百眾的頭套拿了下來,讓他看著身後放鞭地人群說道。


“是不是因為宋成的事?”肖百眾此時已經安靜下來,他小心的看著坐在身側的工作人員試探著問道。


當了這麽些年的鄉長和書記,要說一點事兒也沒有打死也沒人信,但這一次是因為什麽被抓的,一定要弄清楚了,否則自己亂了陣腳,逮什麽說什麽,那罪可就大了。現在不是有這樣一種說法嗎, “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雖然這隻是一句比喻,但還是很有道理的。比如說“抗拒從嚴,回家過年”這句吧,在確定其它事情沒有人證,物證或證據不齊全的情況下,用這種打死不認賬的方式來應付審查人員或許能逃避法律還是很有效果的;但是你要是什麽都說,對方掌握的沒掌握的你都竹筒倒豆子,那罪行就會加重。


但“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正好相反。


除非你犯的重罪或死罪,結果一個樣,其它適中或輕點的,已經被掌握的,法律上確實規定可依犯罪人犯罪起因及認罪態度而適當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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