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全是他親自放行的,升到支隊領導後,我的走私活動也是通過他安排進來的。這些年來,隻是我一個人給他的好處,就不少於一個億。詳細的記錄我辦公室的台曆上都有。當然,這隻是周康的一些經濟問題,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去年的年初,我的一次走私毒品行動,被邊防稽查發現後,是他給我通風報的信,他還告訴我,如果想消除這次案底,代價是五百萬。當時我就把五百萬打到他的帳戶上,然後才有了那一次邊防稽查被襲擊事件,境外的武裝人員是他放進來的,也是他放走的,具體他是怎麽操作的,這個細節我不知道,但什麽時間進來,什麽時間動手以及撤離的時間,都是他安排的,他讓我必需嚴格按著這個時間執行,否則後果自負。
這件事情發生後五、六個月的時候,周康又找到我,說是上麵調查的很緊,希望我再出點錢,把事情擺平,我又給他帳戶打了五百萬。
我不想為自己辯解,這件事,我是始作俑者,如果不是我的走私行為,這麽多戰士是不會犧牲的,我所犯的罪,性質嚴重,死有餘辜。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借著這個機會,我要說幾句心裏話。
這麽多年來,通過走私,我積攢了數以億計的非法收入,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並損害了政府和領導幹部的公信力,我為這些犯罪深深懺悔。我放鬆自我約束,喪失人性,背棄原則,嚴重違反D紀國法,給國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我濫用職權、違反規定、超越程序,破壞了政府正常的工作程序,損害了領導幹部在老百姓中的形象,辜負了上級領導的培養和教育。我玩忽職守,喪失原則,犯下滔天罪行,人生觀、價值觀偏離了正確的方向,嚴重喪失了領導幹部的標準,我愧對養育我的祖國和人民,我本應報答,卻走向了犯罪之路,對不起關心教育我的各級領導,辜負了他們的期望、信任和厚愛,我無比慚愧,痛心疾首。我願意用生命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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