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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六六 亂咬人的瘋狗(3/3)

考慮清楚的問題,防微杜漸嘛。這麽說吧,到了一定級別,如果把貪腐當成傳銷,那這個級別的領導本人就是最高上線,他的受賄級別已經達到隻進不出的最高境界。”


“隻進不出?什麽意思?”


“這你就不懂了嗎?比如說到了我們家的老胡這個級別的人,是不需要再往外送了,你隻要腦袋保持清醒,看準了方向,別跑偏就行了。”


“讓你這麽一說,我有點明白過來了。雅傑,你看我理解的對不對呀:你上麵所說的那位市長,本來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是應該判他死刑的。之所以他能保住了一條命,因為他一個人頂下了一切。


坦白自己的同類犯罪事實,通常隻能得個認罪態度好的酌定從輕;所以,要是能夠舉報揭發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實構成重大立功的話,那可是法定從輕或者減輕,這樣一來,還不至於也不會惹來太大質疑和非議的。


看來這家夥也是一個非常的聰明之人了,很明白這些道理。


而對方為什麽會放棄最能讓自己依法保命的捷徑不走,而隻是爭取一個坦白呢?這就是對方的老到之處。


他這麽做,就是想讓某些擔心被他亂咬的首長都放下心來,一切我擔了,這樣一來,他的命自然就可以保住了——誰又願意將一條不會亂咬的病狗給活活打死呢?要打也隻打亂咬人的瘋狗嘛。”吳昊原本就不笨,隻是不像江雅傑這位省長夫人有那麽多的閑暇時間去研究這些,但她這麽一提醒一分析,吳昊還是馬上開竅般的說道。


“孺子可教也”一聽吳昊這麽說道,江雅傑開心的說道。她對吳昊的性格最為了解了,官職不大的時候還好說,一旦走遠,如果不能及時開竅,那是很容易跑偏的。


“可是,雅傑,你想過沒有,這個市長死不了,但法律的卻又死了一次,而且許多人對於某些誠信的期盼,也照樣又死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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