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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六四 狗拿耗子(3/3)

下一番的功夫(大家都懂的),上麵才不管合適不合適呢,隻要不違反國家的政策就成了。


至於說投資之後幾年淘汰,跟這些審批部門沒有一毛錢的關係——隻要批準的當時符合政策就行了。何況這樣做,不止是交了一個人情這麽簡單,每一個項目審批之前,領導之間的“拉關係”“打招呼”不算,還要組織那麽多的專家論證、實地考察。


在這個過程中,作為項目一方,大把的銀子早就花了出去。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又不違反原則,地方還願意,怎麽可能不批準呢?這也是為什麽,華夏那麽多重複、低能項目的原因之一。


在吳昊當省裏老大的時候,曾經遇到過這樣一件奇葩的事兒:項目前期費用,占整個項目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


也就是說,一個一億規模的項目,前期的這種用於理順、打點關係,認證的費用,就占去了二千萬!


因為這件事兒,吳昊差一點沒把當地的一把手給擼了。


不過,吳昊說完這番話之後,還是感覺到自己有點狗拿耗子了。


你不投資沒有關係,但你不能把人家已經花費了這麽大力氣,這麽大代價而審批下來的項目,說得一文不值。這讓力主項目上馬的這些領導,臉往哪裏放?就你能?這麽多領導,難道還不如你一個生意人?雖然之前你是官至省級,但過哪河兒脫哪鞋,何況這裏還不是你當官的那個地方呢,你有什麽權力來指手畫腳?


“吳先生,您不愧為是一位從仕途退下來的商人呀,站的高、看得遠,對國家的政策掌握的就是準確。不過,我們這裏呀,對華夏來說,屬於偏遠地區,就麽說吧,如您所說的這些新政,到了我們這裏,保守的說,認真的執行起來,最少也需要二十年。而且我們之所以要建這個項目,還有一個考慮,就是外貿,滿足南麵的需求。”主管項目的副州長,一臉嚴肅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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