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在實戰中,您們可以用一下,檢驗一下效果。”吳昊對拉馬丹說道。
“吳司令,按著您說的,它的性能與裝甲車相當了?”站在拉馬丹一旁的一位曬胡的軍官,眉頭一挑問道。
“與裝甲車還是沒得比的,我們的防護隻是一部分,而裝甲車,是全車防護,在這一點上,還是有很大差別的,比如說車輪,還有車的底部,包括駕駛室的側翼,與裝甲車比起來,相當的薄弱。原因就是,這種車的馬力承受不了那麽厚的裝甲。
我們設計的理念一是這種車在快速運動戰中,以速度和火力占據優勢,說得簡單點,可以迅速的占領陣地,並以強勢的火力,車配重機槍,來壓製對方。同時,一旦需要撤退的時候,可以不等敵人反應過來,我們的武裝皮卡,就已經撤了出來,對方想追,沒我們快;
還有一個,就是陣地戰的時候,可以在這種車的四麵關鍵部位,掛上格柵裝甲,這樣一來,就相當於一個小型的阻擊陣地了。不過,這個時候,在想快速移動,不大可能了,因為這種格柵裝甲一旦掛上,車的動力不足以讓它移動了。”吳昊解釋著說道。
“不錯,按著您說的這兩點,它都做到了。”聽吳昊這麽說,對方考慮了一會點頭說道。
也是,畢竟隻是一輛皮卡,價錢又擺在這裏呢,不到三萬美元,而一輛戰場上的真正裝甲車,一輛就要近六百萬到一千萬美元。所以,和裝甲車比起來,簡直就可以忽略不計了。
之所以對方會問的這麽詳細,因為對於曬胡來說,這麽便宜的武裝皮卡最合它的口味了。
想想也是,原本就沒有什麽錢,還要較量下去,能偷襲的就偷襲,突然出擊,快速移動,打了就跑,是它們的戰術,所以,這種車最適合它們了。
“這樣,吳先生,我們測試一下性能,如果可以,先訂它一千輛。”拉馬丹用手輕輕的拍著武裝皮卡的防護板說道。
“沒有問題,不瞞您說,我已經著手建立一家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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