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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三步五年計劃(1/3)

趙然繼續往下看,就見詔令中對實施此策約了五年之期,分作三步推開。


第一步,選定少數縣院進行嚐試。大明兩京十三省,各選兩到三個還沒有配備方丈的縣院,在該府所供奉的道館中遴選願意前往履任方丈的黃冠修士出任這一道職。這一階段用時一年,於此期間,考察施行中出現的問題,在大範圍推行前予以完善。


第二步,將這一措施推行兩京十三省所有縣院,先期以未配方丈的縣院為主;配有方丈的縣院暫時不做變動,待現任方丈辭道或辭世後,不再選任俗道充任方丈,由館閣修士慢慢填充。這一階段用時三年。


第三步,自第五年起,在府宮、省觀乃至總觀全麵施行,十方叢林中的所有方丈都將由館閣修士出任,其職級分別對應三大境界。


接下來,詔令中明確了方丈的職司,主要就是兩個,一是負責主持齋醮科儀,二是在三都議事時可以投上一票。同時,詔令中對監院的職司規定得也更加詳細,趙然看來,這是擔心方丈對具體事務橫加插手的一種措施,對此他不僅理解,而且讚同。


趙然看完後,沉思良久,道:“以小道看來,此策算得上詳盡可行,尤其是五年三步走的方略,能夠盡量保證十方叢林的平穩過渡,對於現任方丈的措置,也給了一個緩衝,減少了阻力。關於這一方麵,我沒有更多的意見。但我還有點不太成熟的想法,也不知當不當講。”


張陽明道:“致然請說,我們此來,就是想聽聽你的想法,不要有什麽顧慮。”


趙然道:“去年真師堂議事,景致摩的初衷或許不好,但他提出來的幾個問題,我認為還是值得重視的。館閣修士因身份使然,又身負道法,很容易在議事時形成權威的局麵。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我們不能保證每一位修士的每一個決定都是正確的,說得對也就罷了,若是說的不對,就容易左右三都議事,影響監院和三都跟隨作出錯誤的決策。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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