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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給姑娘唱情歌(2/2)

,才在簷後站著聊天,我們這就走。”


說完,拉著正抹眼淚的方春妮就往外跑。


“哼!還想上我家坐坐,不男不女的東西,啥不學偏學著那些後生,拉人家小姑娘鑽後簷,我呸!”平嫂子見一黑一花兩人跑遠,才低低罵一聲,轉身去開自家的門。


重新走上街麵,方春妮的眼淚已經幹了,隻是鼻頭還有些紅,她握著一張繡著花朵的絹帕,對王三秋道:“王姐姐,你剛才說有事要忙,是要什麽?現在可耽擱了時間?”


王三秋笑著搖頭道:“也沒有耽擱,我是想去選些布料做幾身衣服。”說到這裏,她扯扯自己身上灰色大褂:“老是這身衣服,也穿膩了!”


方春妮握著她手臂,拉起就往太平巷走:“我也難得有一天清閑的,娘陪著大哥去相看新嫂嫂了,我跟你一起選布料去,這些日子天天在布料裏打滾,閉著眼睛都能分出好壞來,適合做小衣還是裙子……”


“你跟我一起選布料?那當然好啦!我可是什麽都不懂的。”王三秋大喜,有方春妮幫自己挑衣服,再怎樣也不會成黑山老妖了。


“王姐姐,你也才比我大一月,到了入秋我倆就都十八歲。我是要成親的,你說過十八歲就要出嫁,現在可來不及了!”


聽到自己曾經的誓言,王三秋幹笑:“那個……玩笑話,著不得數,遲幾年嫁也一樣。”


“雖然我們這裏姑娘家結婚都得十八歲,你也不能太遲了。我可聽人說,那些大城裏的女孩十五六歲就得嫁人,否則就沒有人要了,這真可怕。那麽小,身子都沒有長開,沒辦法下地幹活,婆家也會不喜歡的。”


方春妮一下像變了一個人,開始跟王三秋念叨起婚事來。


古人其實並不崇尚早婚,就連詩經《禮記、內則》裏都有記錄:“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聘則為妻,奔則為妾。”其實成親晚些才正常。


嫁了人就是大人了,要負責日常繁重的活計,年紀太小平時不能多幹重活,沒有人家願意娶個光吃不做的小女娃進門,娘家也不會將姑娘早早嫁出去受苦,這看似婆家自私的,倒是保護了這些女子。


若說生孩子,這裏因為山高路遠,醫療、生存條件都差,女孩年紀小自己還沒有長成,生孩子這一關就得折損很多小媽媽。


王三秋沒辦法給她解釋人心總是抱著僥幸占多的,隻能道:“城裏的姑娘不用下地幹活,她們隻需要在家裏繡花做飯就行,年紀小一點也可以早些開枝散葉。”


“王姐姐,我也不瞞你,我說的那戶人家,前一個,就是生孩子死的,才十六歲,我好怕……”


王三秋默然:方春妮原來是嫁人做填房,但願那家人是心善的。


兩個女孩低語著,一路往段家布莊行去。


有方春妮在,段家布莊的小夥計跟兩人打過招呼,就退到一邊,任由她們看布。


這一次,在布莊裏沒有遇上其他人挑事,隻有幾個同樣來看布的女人離著王三秋數尺竊竊私語一番,就避而遠之了,好像她是什麽沾染不得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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