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抑以久的往事,終於在斷斷續續的述說中一一展現。
王大財是家裏長子,下麵還有兩個妹妹一個弟弟。
王家不算富裕也不窮,家裏幾間房子十畝地,夠一家人吃喝,家中零用的錢就靠賣些雞鴨補貼。
王大財雖然是長子,可性情懦弱,遠沒有最小的兒子受寵。
在他十四歲時就去碼頭扛包,小弟進學堂念書。
王大財性子綿軟不敢跟其他人搶活計,每日掙的錢少,都不夠交束脩,更被父母不喜,天天都要被打罵著出門找錢。
終於有一天父母讓他跟人走,說是給他簽了賣身契,給人當小廝,是賣去遠方。
王大財那時才十五歲,他很怕,走到半路他就逃了,在臨桐縣裏躲起來。
聽說買家報了衙門,找到家裏去,要王家交人。
王大財根本沒有回去,王家交不出人來,隻能翻倍的賠了賣身銀子,錢不夠,就賣了幾畝地,這才脫了牢獄之災。
家裏沒錢了,小弟的學業也停了,王家放出話來,隻要找到王家大兒,先打個半死再賣成死契。
王大財不敢回去,就又逃了,他膽小不敢去別的縣市,隻能順江走,才到大餘渡就餓暈在王三秋的娘麵前。
王三秋聽得一陣唏噓,這就是王大財從來不敢跟別人提自己身世的原因?
從小被嫌棄,打罵不斷,怕被發現賣成死契?
到後來跟三秋娘成親,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就越發不敢讓王家人知道,要是被他們發現自己在這裏,恐怕連孩子們都要被賣掉。
“三秋,要是我不跑,你小叔就有錢上學,一定會成讀書人,還能當官吃公家飯,是我對不起他……他從小聰明,每天都纏著我帶他去城裏玩,可是我笨又沒錢,每次都讓他生氣……現在看見文俊就好像看見他了!可惜他死得早,我現在想給他錢都給不了……”
王三秋歎氣,這就成心結了!
都說活債好欠,死債難還,若是心裏覺得虧欠一個死人的,再怎麽都還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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