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2/2)

我給弄回去的。


“讓我喝個夠,我還要喝!”我躺在床上閉著眼睛張牙舞爪地揮動著雙手。酒精在我的胸膛裏熊熊燃燒,我翻來覆去滿地打滾,吐得到處都是。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時候頭昏昏沉沉的,我到底做錯了什麽?為什麽我沒早幾年認識鳳玲?鍾鼓饌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複醒!他們結婚不久我就辭職離開了那個讓我歡喜讓我憂的傷心之地!到現在已經有好幾年沒見過玉蘭了,她過得快樂嗎?還真有點想他們了,不如趁今天不忙去看看。


記得英國的著名作家勞倫斯曾經寫過一本書叫《戀愛中的女人》,我想我應該在有生之年寫一本書就叫《戀愛中的男人》,這部用我的血與淚寫成的作品相信一定會引起很多有相似經曆的人的共鳴,說不定還能得個什麽茅盾文學獎或者什麽諾貝爾文學大獎呢!


我溜達著來到吳能家,敲了好半天門才聽到踢踢踏踏的腳步聲。


“誰呀?”多年不見還是那個柔聲細語的娘娘腔,聽見他的聲音很容易讓人聯想起封建社會皇宮裏伺候皇上、娘娘和太子阿哥的“公公”們。我平時特膩味他說話時的那個聲調,能讓人雞皮疙瘩掉一地,再加上走路時一步三搖,把臉遮上活脫脫的一個娘們兒!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世道變了,以前美女愛英雄,大姑娘都喜歡英俊瀟灑、健壯有力的棒小夥兒,現在油頭粉麵的奶油小生和打扮得不男不女的另類倒成了靚女的新寵!打扮的不男不女的小醜,梳著辮子,穿著紅褲子、綠襖和繡花鞋,爆上幾段嗲聲嗲氣的笑料,在舞台上發上一陣騷,逗得台下的觀眾們一陣哈哈大笑,一夜之間就紅遍了大江南北,如果采納了我的建議再來段脫衣舞,肯定比泰國人妖更受歡迎,說不定今天脫完了明天就能進軍好萊塢榮獲什麽奧斯卡國際大獎了!從某種角度說這種人應該也算是人才了,可我的內心還是希望我們國家這樣的“人才”越少越好!


“咣當”一聲大鐵門被拉開了,走出來一個光著膀子穿了個印花的大褲衩兒腳上趿拉著拖鞋的男人,他不是別人正是我的好友吳能。


“布衣,是你呀!哪陣風把你給吹來了?快請進!請進!”吳能說著把我迎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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