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虐待罪(3/5)

,有兩個官兵朝邱夫人走去:“別在這哭哭啼啼的,你也別想跑,裹腳這事也有你的份!”


邱夫人五雷轟頂:“官、官差大人,我是被逼的啊,我也不想給女兒裹腳啊!”


官差冷笑:“你作為我紫霄國的百姓,遇事知而不報,還幫助隱瞞,是為從犯!你如果真不想給你女兒裹腳,當初你就應該直接把你丈夫告到官府上去,而不是盡力為他遮掩,難不成你還認為自己是個好母親?”


邱夫人踉蹌跌倒在地,淚水漣漣:“可我……可我也是被逼的,我若是告發了我丈夫,我們孤兒寡母又怎麽活?”


一人犯事,三輩牽連,她又哪裏敢拿孩子的前途去賭。


官差懶得看她,這種懦弱的人最讓人反感,辦事的時候不阻止,出事的時候卻把自己摘得賊快:“知道什麽是“不作為”犯罪嗎?你的丈夫傷害你的女兒,你沒有保護好她,就是沒有盡到監護義務,事後還腦子不清楚的替他遮掩,就是從犯。”


人活著才有前途,顧憐兒若是真的因為裹腳疼死了,前途也是給她的兩個哥哥。


即便是沒死,受這樣大的罪,順利的嫁進了姚家,沾光受益的也不是她,而是她的家人,包括她的母親。


畢竟你能指望一個喜歡幼女的人,娶了個童養媳,還能一心一意對她好?那隻是玩意兒罷了。


邱夫人口中的前途,又和她的女兒有什麽關係?


說她投鼠忌器也好,害怕毀了其他孩子的前途也好,她有萬般理由,但都不能磨滅她的罪行。


一個母親真想保護自己的孩子,有的是辦法,何須找這種拙劣的借口。


她考慮了那麽多,最後考慮的也隻不過是自己的利益而已。


她怕自己忤逆丈夫被休棄,怕兒子沒有好前途無法養老,怕外頭的流言蜚語……但唯獨忘了自己的女兒裹腳有一半的概率會死,嫁入姚家做童養媳必然是進了魔窟。


法律保護的是基本的人權,在前途麵前,當然是生命更重要!


她若是合格的母親,就算無法帶孩子逃脫邱家自立門戶,也該在孩子遭遇裹腳虐待之時,勇敢的站出來,對這種侵害說“不”!


畢竟她的兒子不做官一定不會死,因為從商從醫從工都可以賺到錢,但她的小女兒卻真的在死亡線上掙紮,並且被她和她包庇的丈夫親手斷送了前程與希望!


……


公堂上,竹淩坐在一邊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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