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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竹父的轉變原因很簡單,沒後的時候他覺得活一天算一天,有後的的時候,他立馬雄起,覺得要為兒女攢家底。
家裏的東西以後都是他親生女兒的,哪裏能讓劉蘭花再來爭搶。
三個人聊到這裏,竹母又和她說了一些往事:
當年竹兒的弟弟生病,竹父竹母花光了積蓄,也沒治好兒子,後來隻好到處借錢,但借的錢還不上,每日都有人上門要債,讓他們有家都不敢回。
那時候竹父的大哥竹偉是有錢的,他手上還有前妻逃跑前沒帶走的嫁妝,但他卻對弟弟避而不見,走投無路的竹父竹母才隻能含淚賣了女兒。
竹淩走後不到半個月,竹偉突然又出現了,笑嗬嗬來通知弟弟自己要娶親。
“所以,他當年不借錢給弟弟治病,是因為要娶劉蘭花?”竹淩筷子一頓。
“是呀,他還想把浣紗賣了嘞,問我們賣女兒賣了多少錢……”竹母說到這裏,小心點看了竹淩一眼,見她麵上沒有異色,才敢接著往下說:“浣紗你還記得吧?你前大伯娘生的那個女兒。浣紗命苦啊,她娘走後,你大伯也不管她,兩歲的娃娃經常餓的哇哇哭,跑到我們家裏,我記得你還給她拿過饃饃……”
竹淩思緒翻飛,想起來那個小女孩。
竹淩被賣的時候,竹浣紗五歲,那時候距離她母親和行腳商跑路,已經過了三年。
五歲的孩子瘦的像三四歲的娃娃,聲音細聲細氣,怯懦無助,竹兒有時候會拿家裏的饃饃給她吃。
其實每次都隻有一小塊,畢竟那時候大家都吃不飽,小小的竹浣紗每次接過食物時,眼睛的光讓人忘不掉。
“浣紗娘嫁給你大伯,真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竹母啐了一口:“人長得好,又有那麽多嫁妝,哪裏找不到好人家,何至於就嫁給你大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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