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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我的天!”我感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兒子,你這個東西是從哪兒來的?誰給你的告訴媽!”老婆焦急地搖晃著兒子的胳膊。
“學校門口買的呀!媽,你看多好玩兒呀!以後我要是看誰不順眼就可以打誰了!我們班好多同學都買了!隻有我一個人買到隨便打人的證了!”他自豪地說。
“兒子還有嗎?”
“有,媽我送你幾張!”說著又從書包裏掏出了一大摞花花綠綠的證書。
“我的天!”她誇張地叫著,我們的麵前擺滿了各種證件。除了“打人許可證”外還有“愛情博士證”、“發春證”、“尋找異性證”、“良家婦女證”、“失戀證”和“癡呆證”等等,特別是有一個“通緝證”上不僅有證書編號,竟然還蓋著“聯合國MM發春鑒定處”的公章!
這些都是什麽烏七八糟的東西,社會上總是有一些喪盡天良的人,為了掙錢整天挖空心思不擇手段地毒害著我們的孩子們。難道他們家裏就沒有孩子嗎?可悲的是孩子們對這些低俗的東西居然趨之若鶩,難道學校的老師們對這些真的就從來沒聽到過?就從來沒看到過?
“老公,你說該怎麽辦呀?”老婆捏著那張“通緝證”不知所措地看著我。
“怎麽辦?怎麽辦?我知道怎麽辦?”我瞪了她一眼。
她說:“那,那,咱是不是到學校門口找小商販兒去,和他們講道理讓他們為了下一代能健康成長,就別幹這缺德事兒了,你說行嗎?”
“你豬腦子呀!”我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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