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形象貫穿於藝術活動的全過程。藝術家在創造的過程中始終離不開具體的形象。正如鄭板橋畫竹子,他觀察、體驗竹子的形象始於“園中之竹“、“眼中之竹“,藝術構思孕育了“胸中之竹“,而磨硯展紙倏作變相最後完成了“手中之竹“,可見竹子的形象自始至終伴隨了畫竹的全過程。藝術家不僅在創作過程中從不脫離生動具體的形象,其創造的成果藝術品,更須展現具體可感的藝術形象,並以其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去打動每一個欣賞者。因此,藝術欣賞的過程也要通過對藝術形象的感情來引發對作品中情境、意境的體味。這足以說明形象貫穿了藝術活動的每個環節,形象性成為藝術區別於其它社會意識形態的最基本的特征,也是藝術反映社會生活的特殊形式,是創作主體對於客體對象瞬間領悟式的審美創造。它是感性的不是推理的,是體驗的,而不是分析的。
同時,藝術形象的創造又不能離開理性,藝術中的形象是有意味的形象,是滲透了藝術家深刻理性思考的形象。它不是客觀生活圖景隨意照搬,而是藝術家經過選擇、加工並融入藝術家對人生理解,對社會事物的態度和理性認識的外化和彰顯。魯迅先生就曾說過:畫家所畫的,雕塑家所雕塑的“表麵上是一張畫、一個雕像,其實是他的思想和人格的表現。另外,藝術家從事創作活動中的理性思維,在把握時代氛圍,遴選素材和題材,構思主題和情節,選擇表現形式等方麵均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藝術活動是形象把握與理性把握的有機統一。
情感體驗與邏輯認知的統一
藝術中的情感即審美的情感,是一種無功利的具有人類普遍性的情感。情感在藝術活動動機的生成,創造與接受過程中均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同時,情感又是藝術創作的基本的元素。藝術活動總是伴隨著情感,這是欲望、興趣、個性的具體的心理表現,也是對對象能否滿足自身欲望的價值評判。俄國作家列夫·托爾斯泰就曾在他的《論藝術》中指出:文藝創作是藝術家“在自己的心裏喚起曾一度體驗過的感情並且在喚起這種感情之後,用動作、線條、色彩、聲音及言詞所表達的形象來傳達出這種感情,使別人也能體驗到同樣的感情---這就是藝術活動。“情感主宰著藝術活動的整個過程,貫串在藝術創作的整個心理過程之中。藝術活動中的“感覺“,受到“享受“的欲望的支配,總是被對象的能引起自己愉快的色彩、聲音所吸引;藝術活動中的“知覺“往往按照情感的需要去選擇並加工對象,按照情感圖式去選擇與“判斷“對象;藝術活動中的“想像“按照主體的情感要求的走向去創造合乎自己情感和目的的形象。藝術活動中的“理解“往往是一種個性化的體認與感悟,通過體悟獲得對生命與人生意義的深切理解,它無疑是一種飽含著情感的活動。
藝術家的情感往往通過藝術形象得到充分的展現,藝術家反映生活,描繪藝術形象,絕不是冷漠的、無動於衷的,而是凝聚著他的思想情感、愛憎褒貶,滲透著他的審美情趣、審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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