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辦婚事,我也沒有辦法反對,就和她舉行了婚禮。”
洛家俊說:“就是說,那時候你結婚證上的妻子是安如意,舉行結婚典禮的妻子卻是馮素雲?”
“對,”洛世勳頓了頓又說:“那時候我總盼著如意能回來,對馮素雲並無愛意,隻是……”
洛家俊明白,父親性格懦弱,對爺爺又孝順,既然安如意失蹤,爺爺要他娶馮素雲,他就算不願意也會聽。
當然,他也明白了,為什麽馮素雲和洛世勳離婚的時候,她會淨身出戶。
按照法律來說,哪怕出軌,離婚的時候也沒有淨身出戶這樣的條款,隻能說在分財產方麵,出軌的一方會分得少一些。
但因為馮素雲沒有和洛世勳領證,她就不是洛世勳法定意義上的妻子,他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她的離開不叫離婚,隻能叫分手。
分手的話,就不存在財產分割了,隻是男方給一些賠償,所以洛世勳給她拿了一筆錢,她就隻能走人。
洛家俊不由暗自搖頭,馮素雲連證都沒有跟父親領,怎麽就敢出軌呢?她就沒有想想後果?
當然他也明白父親這事做得不對,就算安如意失蹤,他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如果安如意還是不出現,法院會缺席判定他們離婚,他就可以給馮素雲一個名分了。
可見父親對馮素雲真的沒有愛意,所以他雖然答應娶馮素雲,卻不肯和安如意離婚,導致馮素雲和他一起生活了幾年,都不是他的合法妻子。
但現在事過境遷,他就算批評父親也於事無補。
不過他又想到一個問題,說:“那戶口簿上,洛家文的母親是誰?”
“安如意。”洛世勳回答:“素雲雖然跟我有事實婚姻,但她一直頂著如意的名字在生活,家文的學籍證上母親那一欄登記的也是安如意的名字,所以學校的老師都以為素雲叫安如意。”
洛家俊覺得好複雜啊,好在以前大人把馮素雲叫安夫人,學生都直接叫阿姨,所以這件事他竟完全不知道。
可是,洛家文也不知道嗎?
他好奇地問:“爹地,洛家文知道安如意的存在嗎?”
“他知道這個名字,有一次也問過你大娘,你大娘說,她有兩個名字,一個跟父親姓馮,一個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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