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第三十章 這個世界的警用照相機,(2/3)

西。


最大的可能,就是這東西上有什麽力量,幹擾了人的思維,視覺,靈覺等等,讓人們注意不到這種異常。


在這個世界,沒有家庭寵物,隻有寵物樂園,也就比動物園好點不多,所以動物相關的藝術品,是相當貴的。


而且既然叫藝術品,基本就沒有太次的質量,來龍去脈基本也就是有序可查的了——但是在受害人的遺物清單上,沒有這些東西的記錄。


現場搜證是一件非常非常麻煩的事,一根頭發都得記錄位置,確認所有人,確認最後去向,案件結束時都需要查閱封檔。


比如說旅館裏有個人被殺了,現場有盒飯,還有吃盒飯的勺子,那麽這個勺子當時是在哪裏,怎麽擺放的,要留影,是誰的,店家的?受害者的?盒飯附帶的?上一個客人的?要有記錄。


現場勘查完成,這勺子怎麽處理的,誰處理的,店家給扔了?服務員收起來了?上麵有指紋帶回做查證了?要有記錄。


當然,一些辦案的老油條,也不會這麽死板,通常會和案件負責的探長探員溝通好,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大差不差的就過了——比如說每間屋子都有一個吸頂燈,這玩應兒一般和案件都沒關係,也就沒人管,除非上麵找到了什麽線索。


被打破了,濺到了血,有攝像頭,諸如此類。


但是一些特殊的東西,就要例外,必須有記錄的,比如說鑰匙,錢,首飾,藝術品,哪怕是假的——你不查怎麽知道它是假的呢。


就是宣統仿乾隆寫一筆福田花雨,它也值點兒銀子啊——還代表著人脈呢,一般人能弄到這個?


動物雕塑,在這裏就是貴重物品,按道理來講,應該在清單之列,但是所有案件中都沒有記錄。


這讓凱文開始考慮這些雕塑背後的意義,和案件的聯係。


目前來講,雕塑出現的現場都是夫妻雙亡的案件,也可能是因為這樣的案件現場比較複雜,照片比較多,所以才能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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