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第四十三章 迪·傑是踢拳裏的天才人物,(1/3)

也是初步接觸到了氣的,可是學了四五年出門搶個劫被老娘們抓著頭發狠揍的也不在少數——按照格鬥界,往大了說,這就是自由搏擊沒幹過我流。


其實難怪,劫匪的自由搏擊才練了四五年,老娘們的我流從出生到現在,少說也得四五十年了,而且葡萄架殺法也是傳統藝能。


這是腦子清醒的,但是也有那腦子不太清醒的。


比如最近洛杉磯就來了一號人物,直接走進唐鎮,說什麽就要踢館——可是唐鎮踢館是有規矩的,這位並不合規矩。


在唐鎮踢館,基本是兩種,第一種,唐鎮已有對應的道館,比如保誌隆如果來唐鎮踢館,接待他的就會是阪崎家,因為名義上他們都是極限流,這就算是內部競爭。


東丈和霍查,就是這種規則下的產物,東丈打敗了同為泰拳修行者的霍查——盡管他們並不是一個流派——得到了唐鎮泰拳館總教頭的位置。


還有一種,就是這位是個知名人士,在武術界已經是名譽滿身,他需要一個落腳地,所以到唐鎮來,唐鎮會選出五至七名武道家,作為考驗,隻有得到這些人的認可,才可以留在唐鎮。


但並不是留下就萬事大吉了,當道館開業之後,其他道館的教頭會來挑戰,這就是為期一年,至少十次戰鬥,每次都得勝——因為對方派來的是次一級的教頭,而不是武力值最高的總教頭。


如果你的總教頭連對方的教頭都打不過,那還開什麽武館?


但是這個挑戰規則,有個前提:你得是武術界名人,比如理查德·梅耶,他是卡波耶拉裏的傳奇人物,他是有挑戰資格的,但是他卻選擇去開咖啡廳。


個人興趣自然是一方麵,另一方麵也是他沒有把握應對那份車輪戰——麵對阪崎良、特瑞·保戈爾德,他心裏也是打鼓的。


輸贏他到不在乎名聲,但是過不去挑戰,那去了也沒有用啊,白費勁不是。


真正有地位的,消息都不弱,唐福祿早就知道,恐怕二十年內都沒有人會來做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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